在野黨聯手在今年6月27日三讀修正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法庭直播」將於本月16日施行,司法院為此訂定「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草案規定影片於事後公開上網、攝影鏡頭不對準當事人拍攝等。對此,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批,台灣的法庭直播在2000年就有案例,「如果沒有不正訊問,司法院、法務部、北檢在怕什麼?」強調絕對會力爭到底。
「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辦法」草案共有15條,其中第12條,依本法公開播送之言詞辯論錄音、錄影,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前項公開播送之時間,至遲不得逾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五日。張啓楷日前在直播中表示,明明我們指的是「直播」,怎麼到司法院這就變成「錄像」?
張啓楷並點出其中2大問題,首先是違背法庭直播一開始的真諦,其次若沒有直播採事後錄影,內容會是完整的嗎?會不會被剪輯過?一般民眾就會質疑司法院,明明全世界都在法庭直播,如果有電視台節目明明標榜直播節目,後來被發現是錄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去罰它,「司法院怎麼可以欺負大家?民眾黨會再跟司法院這邊說清楚,要的是直播不是錄影」。
張啓楷續指,法庭直播在2000年就有案例(指蘇建和案)了,但台灣現在是走回頭路嗎?法庭直播在全世界是一個潮流,連前總統蔡英文任內的司法改革,有多少專家出來說法庭直播是避免很多弊案產生,讓很多以前的不正訊問見到陽光,「2000年時,技術上完全都沒問題,2025年的司法院竟然說他沒辦法做,還怕東怕西」。
張啓楷強調,民眾黨會力爭法庭「直播」。另外,針對台北地院已排定12月4日到12月19日開始雙方言詞辯論,光檢方論告及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答辯可能分別需要1到2天,辯論終結後,合議庭將擇期宣判。
張啓楷說,「這怎麼可能不用轉播?檢察官林俊言到底有沒有恐嚇柯文哲、沈慶京,有沒有不正訊問或誘導,包括威脅彭振等這才是直播的意義」、「如果沒有不正訊問,司法院、法務部、北檢在怕什麼?為什麼不能直播?」張啓楷重申,絕對會力爭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