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家歷史保存信託基金會控告川普 阻建白宮豪華宴會廳

空拍畫面可見白宮東翼建築已被夷為平地。圖/取自Kind Heart《推特》
空拍畫面可見白宮東翼建築已被夷為平地。圖/取自Kind Heart《推特》

當地時間上周五(12日),美國國家歷史保存信託基金會(National Trust for Historic Preservation)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試圖阻撓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在白宮園區興建一座9萬平方英尺(約2529坪)的大型豪華宴會廳,指控川普政府繞過多項審查程序,違反至少4項聯邦法律。此案不僅針對宴會廳計畫本身,更凸顯白宮作為國家歷史地標的保護爭議。

《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報導,訴訟要求川普政府在繼續工程前,必須將宴會廳計畫提交國家首都規劃委員會(National Capital Planning Commission)、美術委員會(Commission of Fine Arts)、國會及其他機構進行公開審查與公眾意見徵詢。白宮東翼(East Wing)已於10月拆除以騰出空間,工程聲響通宵達旦,引發環保團體強烈反彈。
訴狀強調:「任何總統都無權在毫無審查的情況下拆除白宮部分建築,無論是川普、拜登(Joe Biden),或其他人皆然」,並指出:「任何總統都無權在公共土地上興建宴會廳,而不給予公眾表達意見的機會」。

白宮歷史建築保護爭議焦點在於,《1966年國家歷史保存法》(National Historic Preservation Act)雖豁免白宮等特定建築免於強制歷史影響審查(Section 106程序),但歷任總統通常自願遵循公開審查與公眾參與的最佳實務。例如,前總統杜魯門(Harry S. Truman)1940年代大規模翻新白宮時,便與國會及專家合作;川普首任期內興建新圍欄及網球館,也尋求相關批准。

文化保護專家指出,此豁免條款本意非讓總統完全繞過程序,而是考慮國家安全與緊急需求。但川普政府未事先提交計畫予國家首都規劃委員會等機構,拆除東翼後才表示將於適當時機審查,被批評為暴露法律「漏洞」,並違反《國家首都規劃法》、《國家環境政策法》、《行政程序法》及國會對聯邦財產的監督權。

白宮方面堅持,川普總統擁有完全權限讓白宮「現代化」,正如歷任前總統所為。發言人英格爾(Davis Ingle)聲明:「川普總統有權現代化、翻新及美化白宮,正如所有前任總統」。
該信託基金會在提告前,曾多次致函政府要求暫停拆除東翼,直至完成公開審查,但未獲回應。基金會主席奎倫(Carol Quillen)表示:「這是我們的最後手段。工程持續進行,可能預先決定項目範圍,使審查形同虛設。我們別無選擇」。

白宮東翼建於1942年,包含第一夫人辦公室、白宮家庭劇院及總統緊急行動中心等歷史元素,其拆除被視為83年來白宮外觀最大變動,引發建築史學家與保育團體憂慮新舞廳將「壓倒」白宮經典平衡設計。民調顯示,多數美國民眾反對拆除東翼興建舞廳。

此案凸顯白宮多年來被視為「人民之家」(The People's House)的象徵地位,任何改建皆應優先歷史完整性與公眾參與,文化保護界呼籲修法堵塞豁免漏洞,以防未來類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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