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明文規定」掀風暴 劉靜怡爆賴清德舊案秘辛:這種錯誤太熟悉

賴清德25日出席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北登機廊廳啟用典禮時表示,憲法明文規定立法院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總預算審查,否則恐影響國家運作,但遭法界及學界打臉。圖/取自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賴清德25日出席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北登機廊廳啟用典禮時表示,憲法明文規定立法院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總預算審查,否則恐影響國家運作,但遭法界及學界打臉。圖/取自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總統賴清德日前在行憲紀念日公開表示,《憲法》明文規定立法院必須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明年度總預算審查,但相關說法隨即遭法界及學界打臉,指出憲法條文中並無此規定,引發政治與法學圈高度關注。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直言,這不是單一口誤,而是「幕僚系統失靈」的結構性問題,並回溯自己與賴清德過往的一段秘辛,直指「這種錯誤,真的太像了」。

憲法「明文規定」惹議 法界直指總統說法錯誤

賴清德25日出席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北登機廊廳啟用典禮時表示,憲法明文規定立法院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總預算審查,否則恐影響國家運作。然而,該說法很快被外界檢視,無論《中華民國憲法》或《憲法增修條文》,皆未出現「12月31日前必須審竣總預算」的明文規定。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當日已駁賴清德已非第一次犯類似錯誤。他昨召開記者會說,賴清德的言論讓他非常驚訝,他聽完後趕快去複習《憲法》,但從第一條到最後一條,完全沒有看到賴清德所說的明文規定,「所以今天開記者會第一個問題,要非常誠懇的請教賴清德總統,您所說的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在哪一條,說明年以前必須要審查完總預算?不要迴避問題、問A答B,請賴清德總統今天站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左)、副總召張啓楷(右)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總統賴清德過去擔任台南市長是有名的「三不市長」,不進議會、不提施政報告、不接受施政總質詢,現在升格成「三不總統」,不依法公布法律、不執行法律、不守法,自居為超越憲法的男人,毀壞台灣民主法治,因此在野黨將在院會處理彈劾賴總統議程。圖/中央社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左)、副總召張啓楷(右)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總統賴清德過去擔任台南市長是有名的「三不市長」,不進議會、不提施政報告、不接受施政總質詢,現在升格成「三不總統」,不依法公布法律、不執行法律、不守法,自居為超越憲法的男人,毀壞台灣民主法治,因此在野黨將在院會處理彈劾賴總統議程。圖/中央社

黃國昌諷總統賴清德說,賴清德在任台南市長時,曾於2015年喊出在台南市議會時任議長李全教涉及賄選釐清前,他和市府官員不會進入議會。賴清德在任台南市長時就是非常有名的「三不市長」,不進議會、不提施政報告、不接受總質詢,可能是當台南市長時還過得好好的,監察院彈劾也不痛不癢,因此當上總統後,就升格成「三不總統」,不依法公布法律、不依法執行法律、根本不守法。

黃國昌痛批,賴總統自居為超越法律、超越憲法的男人,這名超越憲法的男人,正在毀壞台灣的民主憲政、踐踏台灣的民主法治。他舉例,2019年民進黨完全執政時,總預算也是拖到隔年1月才審查完畢,「請問一下賴清德總統,當初你們不就集體違憲了嗎?」若照賴清德的憲法,時任總統蔡英文、時任行政院長的賴清德本人及時任立法院長蘇嘉全,不是都早就違憲了嗎?

黃國昌再舉例說,前總統陳水扁在任期間,2001年度到2006年度總預算都在1月審查完畢,2007年度更是拖到6月15日才三讀,賴清德當時還是立委;蔡英文主政時期,民進黨在國會過半,年底前總預算沒審完也比比皆是,「按照賴清德這位超越憲法男人的標準,20幾年前就在違憲了,違憲到賴清德成為行政院院長的時候繼續違憲,搞了半天,嘴巴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的男人,自己把中華民國憲法變成了災難。」

媒體人陳鳳馨在政論節目也指出,歷史經驗顯示,總預算未能在年底前通過「是常態,不是例外」,過去數十年來,十次之中有八次無法在12月31日前完成審查,從未因此構成違憲問題。她更直言,賴清德曾任立委,不可能不清楚這樣的制度現實,卻仍公開說出錯誤說法,令人錯愕。

劉靜怡回憶舊案 直指幕僚「誤植歷史」非首次

針對這起爭議,劉靜怡昨(27日)在臉書發文直言「重點就是總統的幕僚要檢討」,並分享一段發生在2023年的親身經歷。她透露,當年在邀請其博士論文指導教授、哈佛法學院憲法與科技法教授Larry Lessig來台訪問期間,曾透過多方協助拜會時任副總統、也是民進黨總統候選人的賴清德。

當天談話聚焦台灣民主法治與台美中關係,但賴清德卻在對談中向Lessig提及,自己過去擔任立委時,曾為了對抗國民黨推動「全民按指紋換身分證」的違憲政策,委託劉靜怡擔任釋憲訴訟代理人。劉靜怡當下心中「倒吸一口冷氣」,直言這段敘述「完全講反了」。

她指出,當年引發爭議的《戶籍法》第8條,雖通過於國民黨執政時期,但真正堅持執行、甚至強勢推動的,正是民進黨政府。包括多位行政院長任內,行政體系皆未鬆手,最後是民間團體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被迫提出釋憲聲請,某種程度上是「把燙手山芋丟給大法官解套」。

「連外國學者都聽出問題」 錯誤為何屢屢重演

劉靜怡形容,拜會結束後,在送Lessig回飯店的路上,對方小聲詢問她:「剛剛William(賴總統英文名)好像有講錯的地方吧?」這讓她震驚不已,因為「連一個隔十年才來一次台灣的美國人都聽出問題」。她無奈回應,「你知道就好,那我就不必再浪費生命解釋了」。

也正因為這段經歷,當賴清德近日再度說出「憲法明文規定12月31日前審完預算」時,劉靜怡坦言,雖然當下覺得不可思議,但卻異常熟悉,「跟當年強按指紋釋憲案的誤植,實在太像了」。

她質疑,這究竟是幕僚作業陷入嚴重同溫層,導致錯誤資訊一路被放行,還是總統脫稿演出、說出自己內心的認知,外界無從得知。但可以確定的是,這樣的錯誤並非單純口誤,而是風險控管失靈。

預算制度本就有緩衝 錯怪立院恐顛倒責任

陳鳳馨表示,依《預算法》規定,若年度開始前總預算尚未通過,前一年度的延續性與經常性預算仍可照常執行,僅新興計畫無法上路。這樣的設計,一方面避免政府停擺,另一方面也迫使行政院必須與立法院協商,而非將責任單方面推給國會。

她指出,憲法第63條明確規定,立法院「有議決預算案之權」,但這是權力而非義務,行政院本就應向立法院負責、依法行政。若行政部門本身未依法行政,卻反過來指責立法院未通過預算,無疑是顛倒憲政責任。

「不是小錯,而是制度警訊」

劉靜怡提醒,前總統蔡英文過去照稿念錯,或許曾被視為小插曲,但在當前政治環境下,總統層級的憲法錯誤,將不斷衍生後續負面效果。她直言,如果連總統發言的基本法治風險都無法被幕僚即時攔下,那麼總統府幕僚的專業素養與制度設計,確實到了必須全面檢討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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