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名家】川普史詩之怒    「制先攻擊」種下惡例與亂源

美國、以色列聯合打擊伊朗,川普的「史詩之怒」行動種下惡例與亂源。圖/取自白宮官網
美國、以色列聯合打擊伊朗,川普的「史詩之怒」行動種下惡例與亂源。圖/取自白宮官網

高永光/政大兼任教授、考試院前副院長

美國以色列於2026年2月28日,聯合用戰機及飛彈攻打伊朗,展開「史詩之怒」斬首行動;此番攻擊初步達到效果,伊朗的最高領導人哈美尼亞及高階指揮官皆被炸死。美國、以色列自是欣喜若狂,「拿下伊朗政權」(take over the regime)是川普8分鐘對外公布的錄影內容重點,川普呼籲伊朗人民起來爭取自由,推翻伊朗專制政體、政府;伊朗後續會怎麼變化,是目前各界關注焦點。

除此之外,美國及以色列何以選在這個時間點發動攻擊?尤其是川普,美伊之間幾乎在核武及彈道飛彈的外交談判可能會有結果,突然之間發動奇襲;美國做為世界霸權,本應該給國際社會一個交代,豈可任意攻擊及轟炸他國,殺死他國最高領導人?找不到國際法的依據,川普主義就是「流氓帝國主義」。

因此,為了對國際社會有個說法,美及以色列都宣稱這是對伊朗「先發制人」的「制先攻擊」(preemptive attack),希望在國際公法上能站的住腳。但如果檢視「制先攻擊」的定義,美國及以色列反而是在胡說八道,也給將來國際社會種下惡例與亂源。

美以致先攻擊  胡說八道

在國際關係與國際公法的領域中,「先發制人」的「制先攻擊」,與「預防性打擊」(preventive attack)僅有一線之隔,但其法律地位與倫理基礎卻有天壤之別。

簡單來說,這兩者的核心差異在於威脅的迫切性(immediacy)。先發制人的威脅狀態,是有迫在眉睫(Imminent)的時間緊迫性。對方的攻擊已「箭在弦上」隨時會發生,所以發動的時機是「敵方發動攻擊前的一剎那」;戰略思維邏輯是:「與其坐以待斃,不如先動手自衛。」

而預防性打擊是看到對手具有潛在威脅(potential threat),預見對方未來可能變強,想在威脅成形前先打擊對方,未雨綢繆解決"可能"的威脅。時間軸上是對手還在準備、研發或累積實力階段,可能數月或數年後才可能形成威脅,就率先動手攻擊;預防性打擊的戰略思維邏輯是:「趁你還沒強大到能打我之前,我先廢了你。」

從上面先發制人的制先攻擊的定義來看,這次美以攻擊伊朗根本不是美以宣稱的「制先攻擊」。第一,美以宣稱伊朗將擁有核武器,對以色列會有國家安全的威脅。事實上,伊朗擁有的不是核武器而是製造核武的濃縮鈾燃料,但在去年6月22日已經被美國的隱形轟炸機用鑽地炸彈摧毀;而在此次的美伊外交談判上,伊朗也透露出願意接受國際原子能總署的定期檢查,伊朗也傾向承諾永遠不發展核武器,以換取對伊朗經濟貿易的極限制裁。

第二,美國情報單位指控伊朗已經擁有,可以直接對美國本土發動攻擊的洲際彈道飛彈。事實上,美國以色列在這次狙殺伊朗最高領袖哈美尼亞的史詩憤怒行動前,根本沒有向國際社會對此提出具體的證據。而從2月28日伊朗被攻擊後,沒有對美國本土進行直接的飛彈攻擊;以及目前伊朗報復性地,對美國在中東各國的軍事基地,進行飛彈攻擊的破壞力及精準度來看,伊朗的彈道飛彈數量及性能,對美國本土稱不上有威脅性,對以色列的威脅也相當有限。

第三,在國際公法及國際關係上討論「制先攻擊」時,有所謂的「卡羅琳準則」(Caroline Test)三原則,即威脅必須是立即的、在瞬間即會發生;以及沒有時間去進行外交斡旋或談判,此即除了「先發制人」外沒有其他選項;最後則是被威脅國家已經到「無暇考慮」的地步,才能發動制先攻擊。

原始社會  叢林法則

因此,從以上3個方面的討論來看,美國及以色列2月28日的攻擊,根本是違反國際公法及國際關係的行為準則。從《聯合國憲章》第51條規定來看,一個國家「受武力攻擊時」才享有自衛權;乍看之下,川普在8分鐘的錄影影音中,細數伊朗過去對美國及其人民的罪行,美國發動「制先攻擊」或「預防性攻擊」似仍有其正當性或合法性。我們先排除美國半年多前對伊朗的轟炸攻擊,以及對伊朗的極限制裁,是否已算是足夠報復伊朗的邪惡罪行,但至少美國總統對外發動戰爭是否合乎美國憲法及法律規定,才有合法性及正當性?美國對外宣戰權在國會,國會早通過法律對美國總統對外用兵有規定程序。但美國此次斬首伊朗領袖、高階指揮官,並沒有遵循法律程序,所以國會沒有對川普背書;相反的,美國國會已經有提案,將對川普恣意、任意動用武力進行討論;顯然,美國國會對川普發動軍事攻擊的正當性也有所懷疑。

不過,筆者認為川普與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聯手攻擊伊朗,最不好的影響是把國際關係對國際社會的假定(assumption) :國際社會是個準原始社會(quasi natural society),殘酷地打退到根本就是原始社會(natural society),後者奉行的是「叢林法則」: 赤祼暴力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

如果恐怖主義者也遵奉此唯一法則,國國為敵、國國為戰,人類的自我毀滅當在不遠矣!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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