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會讓李貞秀做兩年立委 柯文哲:沒理由不讓她做滿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中)因具有陸配身分,上任至今仍爭議不斷。圖/取自李貞秀臉書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中)因具有陸配身分,上任至今仍爭議不斷。圖/取自李貞秀臉書

立法院長韓國瑜今(11日)下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針對民進黨團提案要求認定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的身分適格性進行討論。經過長達數小時的法律攻防,朝野最終無法達成共識。韓國瑜於會末裁示,在相關事實查明及司法最終判決出爐前,鑑於李貞秀已完成就職宣誓,其立委身分及職權行使應予以尊重;而對於李貞秀的立委身分,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表示,民眾黨沒有理由不讓李貞秀做滿兩年,除非總統賴清德直接下令要陸配不能從政。

面對民進黨團強勢要求「認定身分」,韓國瑜在協商會中指出,目前此案在法律解釋上仍存有高度分歧,且李貞秀已於2月初在大法官監誓下正式就職。在司法機關給出最終裁定前,立法院應維持現狀,保障其行使立法委員職權的權利。

有趣的是,一向堅持李貞秀不具備立委資格的內政部長劉世芳,在發言時雖然多以「李貞秀女士」稱呼當事人,卻在陳述過程中一度脫口說出「李貞秀委員」,引發在場人士關注。

劉世芳強調,根據《國籍法》第20條,公職人員就職前應放棄外國國籍。內政部已三度去函,至今仍未收到李貞秀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證明,因此認定其不具備擔任立委資格。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主張,根據《兩岸條例》,具有大陸戶籍者即為大陸人民。他認為李貞秀雖然定居台灣,但若未註銷大陸戶籍,依法不具備參選與擔任公職的資格。

在野:兩岸互不承認主權

對此,國民黨首席副書記長許宇甄指出,《兩岸條例》是《憲法增修條文》下的特別法,大陸人民並非「外國人」,內政部強行引用《國籍法》屬於行政濫權,兩岸互不承認主權,要求陸配取得中共核發的「放棄國籍證明」是現實上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法律不應強人所難。

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質疑,政府若要用《國籍法》將大陸地區視為外國,那「陸委會還有存在的必要嗎?直接併入外交部就好」。且國防部發言人孫立方將軍於1968年在大陸出生,希望內政部指導一下「孫將軍當年是如何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陳清龍進一步質疑,同樣一套《兩岸條例》,在蔡英文執政時期並未發生陸配參政權的適法性爭議,到了賴清德政府卻變成焦點。他認為這是「政治操作」凌駕「法律認定」,並感謝韓國瑜願意站出來保護每一位合法宣誓就職的立委。

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則表示,這非針對個人,而是國會議員對國家有「忠誠義務」,法律適用問題必須釐清,只要李貞秀能拿出放棄文件的證明,事情就簡單化。

柯文哲則透露,他有向李貞秀說「你不是代表自己,更代表陸配群體」;柯文哲強調,民眾黨沒有理由不讓李貞秀做完兩年立委,因為這是價值的展現,陸配沒有對不起台灣,除非賴清德直接下令要陸配不能從政,或是法律明文有規定。

延伸閱讀

臉書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