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高虹安案反翻車?李貞秀遭黨內重懲「即刻除名」 立委或由許忠信遞補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13日笑容滿面的赴民眾黨中評會說明爭議事項,不過仍遭民眾黨開除黨籍。圖/中央社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13日笑容滿面的赴民眾黨中評會說明爭議事項,不過仍遭民眾黨開除黨籍。圖/中央社

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上任至今爭議不斷,包含指控新竹市長高虹安收受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700萬等,因此遭大量黨員檢舉;對此,民眾黨今(13日)下午召開中評會,會中決議依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予以開除黨籍處分,即日起生效;而李貞秀被開除黨籍後將不具備立委身分,因民眾黨目前女性不分區立委已超過二分之一,所以外界預期將會由許忠信遞補立委席次。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天上午接受專訪時才直言,李貞秀的表現沒有達到民眾黨公職應有的標準,柯文哲也曾與李貞秀懇談,雖然柯文哲心中已有定見,但在中評會程序完成前,不會公開結論;而李貞秀今天下午對於黃國昌的發言則表示,「我能評斷主席嗎?不需要」;李貞秀在中評會前也強調,她不擔心孩子的生活費,平常心看待中評會的結果。

今天下午,中評會結果出爐;民眾黨表示,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檢具相關事證提交本會調查,中評會也邀請陳清龍及李貞秀到會說明會議現況與後續事證,經查李貞秀的諸多言論與行徑嚴重影響民眾黨聲譽、破壞民眾黨的和諧。

民眾黨指控,李貞秀視國家公職與支持者之託付於無物;民眾黨解釋,李貞秀於4 月7日會議上明確將「辭任不分區立委」作為對價,要求獲取特定金額補償,嚴重毀損國家公職之倫理。

民眾黨指出,陳清龍曾規勸李貞秀,也說明不分區立委之公益性質與應盡之義務,但李貞秀仍堅持以「獲取金錢」為辭任不分區立委之前提,因此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評議認為,李貞秀持續性違紀已重創民眾黨形象,且公職職務不可交易化,李貞秀意圖將辭任公職作為對價,此行為已嚴重侵蝕政黨政治之誠信原則,更愧對支持者對民眾黨的託付,損害政黨清廉品牌與社會信賴。

民眾黨強調,此案事證明確,所以依照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三十二條規定「擔任民意代表之黨員,違反黨團議事運作時,黨團得依其紀律處理辦法處理之,惟其情節重大者,應予除名以下之處分」以及第三十六條「黨員之其他違紀行為,得依情節輕重,經出席中央評議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委員提案、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今天中央評議委員會一致決議對李貞秀予以除名處分,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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