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金鐘獎最佳綜藝節目主持人獎的藝人黃子佼,2023年6月間捲入演藝圈Metoo風波,爆發性騷擾醜聞,更被檢警查出,他是兒少情色網站「創意私房論壇」的高級會員,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遭判8月,併科罰金10萬元,二審改依個資法判處1年6月,緩刑4年。台灣高等檢察署認為,二審判決不當,上訴第三審,但最高法院今(7)日駁回上訴,黃子佼確定緩刑4年定讞,不需入獄服刑。
原本形象良好,甚至還在2022年間代言司法院即將推行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的黃子佼,被檢方查出,自2014年2月12日註冊「創意私房」會員,付費下載至少48部未成年少女、兒童或少年裸露胸部、性器官及性交的影像,扣除重複被害人,共47人,犯案時間長達8年。檔案標題多顯示「制服」、「運動會」、「高中」、「國中」,最年輕受害者僅10、11歲,最大才17歲。
一審法院審理時,黃子佼一改偵查時認罪的態度,改口否認犯案,辯稱「下載了還沒看」、「下載就擺著」,且堅稱「影片不是我拍的」。但一審法院仍認定他無故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數量高達2259部,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月。
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黃子佼改口認罪,於二審審理期間和被害人談和解,並於宣判日前一天透過律師發聲明再度道歉,指出已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也表示深知若沒有下載就沒有人會供給,對於當年做錯的事情,已深刻且誠摯地悔悟,祈求每個受害者原諒。
不過因部分影像中,有女童、少女手持包含姓名、學校的個人資料拍攝,使取得之人可以識別被害人身分,高院改認定黃子佼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無故蒐集使用個人資料」之罪,並將他加重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不過高院也指出,黃子佼先前並未犯下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再加上他與37位被害人達成和解,最後宣告他緩刑4年的自新機會。
對於二審判決,檢方不服,認為僅因黃子佼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賠償完畢,就輕率予以緩刑,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之違法,因此檢察官上訴至第三審。
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諭知附提件緩刑也妥適,檢方上訴爭執諭知緩刑不當、黃子佼上訴爭執判決論罪違法,皆是任意指摘二審已經詳加說明論斷之事,與法律規定上訴第三審的理由不合,今駁回上訴確定,全案定讞。黃子佼獲得緩刑確定,不需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