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少子化,行政院11日通過《軍人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將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升級為育兒留職停薪津貼,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未滿7歲,並導入「6+3」新制,未來雙親若均領滿6個月津貼,可再各增加3個月請領期間,合計最長可領18個月津貼。
國防部表示,希望透過制度調整,鼓勵雙親共同參與育兒,減輕軍職家庭照顧壓力。 此次修法是配合總統府日前公布的「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相關措施。行政院近期已陸續推動產假由8周延長至12周、陪產假由7天增加至14天,以及育嬰假升級為育兒假等修法,希望打造更友善的生養環境。
國防部指出,現行《軍人保險條例》規定,軍職人員子女滿3歲前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請領相關津貼;修法後將適用年齡放寬至6歲以下,並可請領至子女滿7歲前,同時將名稱由「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修正為「育兒留職停薪津貼」,以符合現代家庭照顧需求。
修法另一項重點則是導入「6+3」制度。依規畫,父母雙方若均符合資格且各自領滿6個月育兒留職停薪津貼後,可再額外請領3個月津貼,也就是最長可各領9個月,雙親合計達18個月。國防部希望,藉此能鼓勵生育,由父母親共同分擔育兒責任。
同時,考量部分基層官兵本俸較低,軍人保險又以本俸作為保險基數計算,修法也新增補差額機制。未來若官兵請領育兒留職停薪津貼後,金額低於以法定最低工資為基礎計算的標準,政府將補足差額,以維持育兒期間的基本生活保障。
隨著少子化成為國安與人口政策的重要課題,此次《軍人保險條例》修法,也被視為政府強化軍職家庭支持體系的重要一步。後續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待完成三讀程序後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