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於去年10月揭露大同醫護涉及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資安院)違法標案,資安院12月和大同醫護解約,並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將其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停權。然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在大同醫護提出申訴後,認為「情節並不重大」撤銷停權處分。黃國昌質疑,工程會像是大同醫護的發言人般,出來替大同醫護說項,酸「看到大同醫護背後的新系大老,跪出了新高度」。
黃國昌25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去年10月,他揭露新潮流大老洪奇昌擔任董事長的大同醫護取得資安院「醫療攻防演練OT場域建置」標案,以造假的新品證明書用「舊品」複驗、甚至還違反合約規範使用中國製產品,違法履約的弊案。他在交通會質詢時,資安院院長也證實這件臭不可聞的造假欺騙弊案。
黃國昌說,當時洪奇昌竟忝不知恥的說大同醫護合法合規,辱罵他是「不實指控」,並揚言提告,以為自己是新潮流大老就可以胡作非為。嗣後,資安院在12月和大同醫護解約,並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將其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停權,再次印證他所言不假。
黃國昌提到,未料,「偉大」的公共工程委員會,竟在大同醫護提出申訴後,認為雖然大同醫護延遲交貨、造假複驗、違法履約都是真的,但「情節並不重大」,這個月撤銷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的停權處分。看完工程會的申訴審議判斷書,他真的是瞠目結舌。
但黃國昌也說,後來想想,大同醫護的董事長前有洪奇昌,洪奇昌斷尾求生辭職後,又換上三立集團總經理高明慧,就知道這個荒謬的撤銷處分是怎麼回事了。新潮流和三立宰制分食政府資源,連這種造假弊案都可以安全下莊,真的是離譜至極。
對此,工程會昨日發出聲明表示,該案經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依法合議審議,且審議內容僅就交付設備是否為新舊品,未涉及中國製品之判斷,黃前委員之指摘非屬事實。且依《採購法》規定,「情節重大」應考量廠商可歸責程度、機關損害輕重及廠商補救賠償措施。
鑑於大同醫護在遭認定舊品後,立即向原廠購買並另行交付新品,並提出延長保固與教育訓練等補償,申訴會綜合考量後認定「情節尚非重大」,故依法撤銷原處分。工程會強調,有關報導所指廠商交付設備是否為中國製品等爭議,並非本案資安院通知停權的內容,所以不是申訴會判斷的事項。
對於工程會聲明,黃國昌昨日再度於臉書發文回應,工程會是看不懂中文、還是看到綠媒巨獸腳都軟了?等了一天,還沒等到大同醫護對自己違法履約卻能安全下莊有任何說明,反倒是工程會像是大同醫護的發言人一樣,出來替大同醫護說項,真的是看到大同醫護背後的新系大老和綠色巨獸,跪出了新高度。
黃國昌指出,比較奇怪的是,他早上的發文說的是資安院長備詢時證實大同醫護違反合約規範使用中國製品,並沒有說跟工程會或申訴審議判斷書有提到這部分,工程會急著替大同醫護出頭,是為了什麼?
黃國昌質疑,按照工程會的標準,拿假的新品保證書,用舊品來履約,被抓包之後只要趕快另行交付新品、提出延長保固與教育訓練,就非「情節重大」,請問這個標準未來是全國所有的廠商都適用,還是有綠色權貴當靠山的廠商才適用?請工程會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