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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蘋果農藥殘留標準放寬一事,衛福部次長林靜儀今日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前表示,各國農藥標準會依照國際貿易、每個國家對於產品的農藥及毒物學專業,進行評估。過去幾十年來,從各國進口或從我國出口的水果、產品,都會依照食安標準進行檢測。
台美協定下,台灣放寬美國發芽馬鈴薯輸台檢疫標準,只須剔除單顆問題馬鈴薯、不再整批退運;而衛福部先前發布《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其中蘋果芬普尼藥殘標準從0.5ppm放寬至3.0ppm,並強調,此事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無關。由於食安問題近期在台掀起風暴,此事在網路社群中引發大量網友不滿:「 煮咖哩有毒蘋果、發芽馬鈴薯,還有毒油(中聯油脂案)!」
根據《風傳媒》5月11日報導,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出質疑,台灣有多個蘋果進口渠道,且進口量一直非常大,沒有不足的問題,而美國輸台主要水果最大宗為蘋果,而芬普尼主要用於蘋果種植,若衛福部否認受美國壓力,放寬標準就毫無道理。
她認為,歐盟對於蘋果芬普尼藥殘的標準為0.01ppm,食安標準應該越嚴格越好,除非國內農民因標準過高難以達成,而提出放寬需求,否則在進口充足的情況下,放寬蘋果農藥標準完全沒有根據。
食藥署:3ppm是經過完整數據分析計算的結果
食藥署長姜至剛回應,歐盟採取0.01ppm標準是代表各個國家對農藥的需求不同,因為歐盟不使用芬普尼,因此沒有訂定標準;3ppm是經過完整數據分析計算的結果,絕對小於ADI攝食量,若超過衛福部絕對不會允許。
姜至剛指出,農藥殘留標準每年都在進行調整,會先根據農業部訂定的優良農業操作規範,再搭配國人的食用習慣,用可接受的每日攝取量換算出安全範圍,最後經過專家委員會討論後才修訂標準。姜至剛強調此事與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無關,因為食品部分台灣70%仰賴進口,政府要讓國人有飯吃、吃得飽,在平衡之下,提出的調整需求都會被動受理,受理便會進入評估程序。
魏平儀:美國禁芬普尼在蘋果上驗出來
對此,琨蒂絲工業董事長「網襪國王」魏平儀昨日在臉書發文指出,《美國化學會納米快報》(Nano Letters)示警,農藥不僅停留在蘋果的表皮,還深入到果肉層,即使對蘋果徹底清洗,農藥殘留仍然可能存在。
美國環保署(EPA)針對特定肉類或少數非直接食用的農作物設有極微量的容許量(例如牛隻脂肪為0.4ppm),但針對蘋果等一般大宗食用鮮果,美國並未核准使用,因此依規定不得檢出或維持嚴格的背景值。
魏平儀強調,美國人吃蘋果沒在削皮的,不准芬普尼用在蘋果農作上,蘋果芬普尼殘留標準原則就是「零檢出」,結果美國蘋果賣來台灣,可以殘留芬普尼?全世界只有台灣政府讓民眾吃芬普尼,每個先進的國家都是禁止或零檢出,或極低的容許量,以前民進黨在野時,是堅持先進國家的標準,現在執政後,完全不顧人民的健康安全,不斷地放寬檢驗標準,「這是執政的失能,人民無法接受的」。
網嘲諷:2026代表字「毒」
《批踢踢實業坊》(PTT)論壇上的網友表示,「謝謝餵毒部」、「感謝黨努力賺錢吃毒」、「好的 美國農作物一律不買」、「綠色通常是毒的代表顏色」、「再次證明馬英九是明君」、「2026代表字就是 毒」、「 煮咖哩 有毒蘋果 發芽馬鈴薯 還有毒油」、「台灣人是什麼很下X的人嗎」。
其他篇鄉民也留言議論,「台灣人身體比較強?百毒不侵?」、「台毒份子」、「為了讓美國進口直接改標準」、「感謝通知,美國蘋果已加入黑名單」、「毒油都不曉得吃多少了」、「民進黨留島不留人 掏空台灣移民美國」、「只能說少子化是應得的」、「毒馬鈴薯配毒蘋果,台灣人的毒抗要加強」。
針對網友提到的毒馬鈴薯,為台美對等貿易協議(ART)簽署後,過去台灣檢疫規定進口馬鈴薯若「發芽」大小超過5毫米,即整批退運,然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發布「2026年貿易障礙報告」揭露,今年2月與我國簽署的ART取消上限,加工用馬鈴薯運送過程中如部分腐爛、發芽,只要「龍葵鹼」神經毒素低於200ppm的檢驗標準,也能進口,由業者去除發芽個體再加工;至於進口鮮食用馬鈴薯有發芽情形仍須整批退運。當時引發不少網友抨擊民進黨撕裂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