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23日)邀請法務部長、衛福部次長專題報告「中聯致癌油事件之偵辦調查、消費者權益及食安監管」。擔任召委的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疑,為何同樣是黑心油,2013年「大統長基混油案」、2014年「頂新劣質油案」,彰化地檢署各花10天及20天起訴;此次中聯致癌油案,台中地檢署至今20幾天仍在持續偵辦調查?難道要等業者脫產、資產轉移嗎?
翁曉玲今日排審「中聯致癌油事件之偵辦調查、消費者權益及食安監管」,她指出,對比過往與現在檢調機關針對重大食用油事件的辦案速度,同樣是問題油風暴,為何辦案強度竟大不同?
翁曉玲說,回顧2013年「大統長基混油案」,該案以低價油摻入銅葉綠素調色冒充橄欖油,當時彰化地檢署從執行搜索到偵查終結,10天內起訴,創下重大民生案件極快速偵辦的紀錄,展現維護食安的魄力;2014年發生「頂新劣質油案」,彰化地檢署以「黑心食品從嚴從速偵辦」原則展開,從衛生局接獲通報,立刻成立專案小組,然後檢察官發動搜索、逮捕、聲請羈押,20天完成偵結起訴。
事隔12年的今年,台灣又發生了中聯致癌油案,翁曉玲說,台中地檢署自7月2日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7月9日才執行搜索,至今已經20多天過去了,僅對4家公司進行了2次搜索,聲押了2位中聯油脂員工(總經理和廠長),其他4位油品公司董座則是千萬交保,台中地檢署至今還在持續偵辦調查中。她質疑,像這樣的偵辦進度和偵辦層面,完全無法讓人看到果斷辦案的決心,無法讓人民感到安心。
翁曉玲指出,不僅檢調辦案力道不足,身為主管機關的衛福部處理中聯致癌油案同樣拖拖拉拉。雖然衛福部已裁罰中聯油脂公司累計1億7120萬元罰鍰,但到目前為止,衛福部竟還沒依據《食安法》第49條之2的規定,沒入、扣留這4家問題業者的財物和其他財產利益或是向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難道要等到業者脫產、資產轉移,最後讓無辜民眾求償無門嗎?
翁曉玲說,食安證據稍縱即逝,拖延偵辦期間就是給不法業者喘息和轉移財產的機會;司法檢調機關和衛福部應該拿出速戰速決的執行力,別再用雙重標準對待食安大案,儘速給國人一個清楚合理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