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一新/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副教授,精神科醫師
新北市有業者花費30多萬元,將中國重慶張雪機車820RR拆解成零組件、分批輸入台灣後重新組裝,並於麗寶國際賽車場完成測試。影片曝光後,經濟部會同財政部關務署、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組成跨部會查緝小組,前往涉案場所查扣車輛,業者目前配合調查。值得注意的並非政府是否有權查緝,而是案件尚未完成調查,關務署新聞稿已使用「嚴查嚴懲」、「絕不寬貸」及「絕不容忍公然向公權力挑戰」等強烈措辭。
依現行規定,中國大陸製重型機車整車及引擎均屬MW0不准輸入項目;若有人以虛報、化整為零等方式規避管制,主管機關依法調查並無不當。然而,經濟部8月11日新聞稿仍以「疑有規避」、「疑似以拆解機車零組件後分批輸入」形容,並表示須待海關完成調查後,才會將違規事證移送議處;關務署之後也稱,須在「倘查獲涉及規避管制之違法行為」時,才會依規定裁處。
既然官方說法仍停留在「疑似」與「倘查獲」階段,是否構成規避管制、虛報或其他違法行為,就應依實際報關資料與調查結果認定。拆解、分批輸入本身不能直接等同走私,更不應在事證未明前,以政治性或情緒性語言取代法律判斷。
近萬條私菸當年先叫「超買」
2019年國安特勤私菸案爆發,蔡英文總統出訪返國時,國安特勤相關人員利用公務車輛載運接近萬條免稅菸品遭查獲。事件曝光後,蔡政府最初卻以「超買」描述。
蔡英文當時解釋,「超買」是對事實的描述,究竟違反什麼法律、應負什麼責任,應交由司法認定。受到輿論質疑後,隔日才改稱「涉嫌違法私菸案件」。案件後來進入司法程序,一審多人遭判重刑;二審改以圖利罪等論處,前國安局人員吳宗憲仍被判刑6年,檢方其後上訴三審。
「超買」沒有使法律責任消失,司法仍依證據往下追究。既然當年面對近萬條私菸,可以強調法律責任應由司法認定,如今面對拆解輸入的中國重機,也應有相同的程序分際。兩案法律性質當然不同,但值得比較的不是行為本身,而是行政權在事證未明時如何選擇用語。
「送到統一」把商業爭議推進政治
張雪之後公開表示,如果車輛拿不回來,就再送一輛,被扣再送,甚至稱要「送到統一為止」,並願負擔車主維權律師費。這番話確實把原本的輸入管制爭議推進兩岸政治,也讓政府有了強烈回應的理由。
但張雪的政治表態與涉案車輛是否違反輸入規定,仍是兩個問題。政府可以依法查明零件如何報關、申報是否真實,以及整體輸入安排是否刻意規避管制;證據成立就裁處,涉及刑事責任則依法移送。
問題是,「公然向公權力挑戰」並不是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民主社會的公權力可以被批評、質疑甚至挑戰,行政機關應以法律與證據回應,而不是把政策爭議變成公權力威嚴之爭。

禁止中國重機也有產業考量
台灣並未全面禁止中國製商品。電腦、手機、家電及大量跨境電商商品,只要符合相關輸入及檢驗規定,都可依法進入市場;兩岸貨品本來就是依不同貨品分類,採准許、有條件准許或禁止輸入等管理方式。
中國重型機車及引擎被列為MW0,因此是一項特定管制。經濟部8月11日更明白表示,考量我國重型機車產業發展成熟、產品供應充足,若引進中國大陸重型機車生產技術或組裝模式,「恐對國內產業及市場秩序造成衝擊」,因此不會核發相關許可。
問題也就不只是一輛820RR如何進來,而是這項管制到了2026年是否仍有充分的政策必要性。張雪820RR已在國際賽事取得成績,中國市場售價約新台幣20多萬元至近30萬元,而台灣高性能大型重機市場仍以日本及歐洲品牌為主。政府若認為中國重機必須繼續禁止輸入,就應把產業、安全及市場考量說清楚,接受公共政策的檢驗。
公權力更該守住同一把尺
國安特勤私菸案與張雪機車案的法律事實不同,不能畫上等號;但行政權面對案件的基本原則不應因對象而改變。該查的依法查,該罰的依法罰,法律責任則依證據與程序認定。
近萬條私菸案發時,政府最初選擇「超買」這個極為克制的詞;如今拆解輸入一輛中國重機,行政機關卻使用「挑戰公權力」的政治語言。依法行政真正的力量,不在話說得多重,而在面對自己人或中國產品時,都能守住相同的程序與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