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評論】死了一個護理師後 誰在「制度性輾壓」?

台中市日前驚傳護理師步行穿過斑馬線遭刻意輾壓致死引發譁然,圖為車禍現場。圖/翻攝照片、中央社
台中市日前驚傳護理師步行穿過斑馬線遭刻意輾壓致死引發譁然,圖為車禍現場。圖/翻攝照片、中央社

蔡炫/台灣資深媒體人

台中市驚傳護理師步行穿過斑馬線遭刻意輾壓致死引發譁然,肇事駕駛車從後方撞擊被害者,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顯示護理師被推行約30至40公尺後倒地,駕駛不僅未停車協助,竟還再次迴轉朝倒地的護理師輾壓。這起「二度輾壓」命案迅速引爆全民怒火,更令人憤怒的是,這已不只是單一案例的泯滅人性,更是民進黨政府長期漠視輕判,實質廢死所縱容的司法共業。

民進黨政府長期縱容的加害者人權、司法輕判、實質廢死的政策取向,導致法律體制對被害人尊嚴的集體漠視,這起案件最讓各界憤慨之處,不是單指車禍本身,而是「二度輾壓」這個動作背後所隱含的法律計算及冷血成本。林姓男子首次撞擊,為何選擇迴轉、瞄準、再次輾過倒地的護理師?是否當下誤解「撞傷賠多、撞死賠少」的都市傳說?然而,這起悲劇的死亡劇本,不只是肇事者兼加害者,還有民進黨司法改革後無可迴避的政治責任。

「實質廢死」政府裝睡

總統賴清德臉書因為此案遭到大量憤怒網友留言灌爆,其中令人最為痛心莫過留下:「殺人輕判誰要生小孩? 」 這不僅是個人情緒宣洩,已是社會對於法律無能的集體控訴。家屬跪求司法還一個公道,就是為了防堵法律成為加害人的保護傘,自2016年民進黨全面執政以來,死刑執行似乎全面停擺,導致法官在「廢死」的政治正確下不敢判死,即便判了也遲遲不願執行。因此,「實質廢死」已經成為台灣司法的代名詞。

尤其,台灣司法長期存在「漏斗效應」文化,即使警察抓得再多、檢察官起訴愈多,一旦到了法院,判決卻像漏斗一樣,真正受到判刑懲處的人「屈指可數」。根據法務部與審計部光就去年統計數據,台灣詐欺犯近年雖有高達上萬人被判有罪定讞,但是判刑三年以上的重刑犯,整體比例不到1%,還有將近四成被告僅被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當「二度輾壓」這種故意殺人的具體行為,未來在法庭上可能還會「重罪輕判」,顯然就是司法漏斗的具體表現!

法院急收押怕再犯 輕判出獄就不會犯?

台中地院在案發後迅速裁定林姓男子羈押兩個月卻未禁見,即便沒有勾串共犯或湮滅證據可能,卻有商量後續司法審判及脫罪對策機會,法院卻把「羈押」當作一種「極刑」,卻忽略了最終判決的輕縱結構。收押一個明顯有再犯之虞的殺人嫌犯,法院需要「專業判斷」?彷彿還是一種大恩大德,這是最基本的社會安全防線,卻讓司法流程與法律實務之間產生雙重破口,難道輕判出獄就不會犯?

事實上,法官的「量刑藝術」習慣於不斷探底,殺人罪的刑度仍在,卻又不能處以極刑,便將收押當成一種「救贖」,但是真正的極刑(死刑)卻在民進黨政府的「實質廢死」政策下名存實亡。如果一個「二度輾壓」致人於死的殘忍兇手,最終只被判處10年、8年,甚至更短,那麼現在「收押兩個月」反而成了整個司法流程最有感的懲罰。這已成為一個荒謬倒錯,難道偵查階段的羈押行為,會比審判後的刑期更有嚇阻力?

輕判就是草菅人命 司法成為兇手後盾

林姓男子在肇事後向警方坦承,因為「負擔不起可能的高額醫療費」,當下乾脆「一不做二不休」二度輾壓把人殺死,這是經過縝密計算的冷血殺人,權衡利弊後的「理性選擇」。這種「理性選擇」的底氣從何而來?正是來自台灣司法長期對殺人案件的輕判縱放。當法官一次又一次以「可教化」為殺人犯脫罪,兇手自然有恃無恐。難怪,死者弟弟痛斥「輕判就是草菅人命」。

民進黨政府不僅在判決上縱容輕判,更在政策上放任實質廢死;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沈伯洋也曾公開主張「死刑宣判下去,表示國家在殺人」;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對廢死立場回應「國家有更重要的事」,這些言論也是「二度輾壓」被害者及家屬。當兇手即便在刑法上屬於「故意殺人」,最終也可能因為「可教化」、「有悔意」以及「精神障礙」逃過死刑。廢死論述給了兇嫌「犯罪底氣」,而民進黨政府的司法政策,則是制度性的第三次輾壓。

這起震驚社會的護理師遭二度輾壓致死案,令人痛心的不只是生命驟逝,更是對司法正義與生命安全的對價失衡。尤其從案發、羈押到未來量刑,大眾所真正關切的,在於法律能否充分嚇阻犯罪,給予被害者及家屬應有的尊嚴及公道。民進黨空有司法改革決心,卻是歪樓保障犯罪者權益,漠視被害者人權與公共安全,儼然已是法律破口的「制度性輾壓」。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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