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競/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
日前解放軍海軍遼寧艦編隊被菲國媒體與網民揭露現身蘇祿海海域,並且航向巴西蘭海峽(Basilan Strait),此等訊息獲得多位軍事觀察家與區域安全評論者關注;謹此提出下列粗淺解析觀點,祈請各方先進不吝指教。
首先,這不是遼寧艦編隊首度現身前述海域,只要細心查閱以往相關媒體報導,就可發現遼寧艦編隊早就在相關周邊海域現身過,許多媒體與評論者認為航經此等海域應為創舉,實乃誤解誤判與誤傳。
其次,遼寧艦編隊早在2016年就曾經穿越第一島鏈至西太平洋實施軍事演練,如今十年過後,航經諸多商業海運船舶亦經常航行海域,更何況亦非首度在該海域活動,實無必要對此大驚小怪。
再者就是菲國海軍或是海岸防衛隊艦艇勢必派艦尾隨跟監,特別是近年來菲國積極整建軍備,自然希望在獲得可供執勤運用資產後,能夠有所作為。但因菲國並無類似日本自衛隊統合幕僚監部經常發佈周邊軍事動態機制,對外公佈類似資訊並無固定模式與章法可循,不過預估相關動態資訊與跟監狀況將會逐漸對外曝光。
此外解放軍航經前述海域,進出西太平洋海域,基本上就國際法來說,並無任何不當;就算不開啟船舶位置自動辨識通報系統(AIS: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依據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政府軍事與公務船舶確實具有不必開啟之豁免條款。
因此就算菲國媒體與網民胡亂批評與指控,在宣傳戰線上雜音不斷,但是菲律賓政府安全與外交體系自始至終保持緘默,未曾對遼寧艦編隊穿越菲律賓群島水域,提出過任何異議。不過仍有評論者跟著流言蜚語胡亂起舞,水準低劣讓人搖頭。
同時在網際空間亦有質疑為何遼寧艦編隊在航經蘇祿海與西里伯斯海時,未曾施放定翼機或旋翼機升空,以便提供編隊各艦空中掩護。抱持此種觀點者,應該詳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9條與第53條規範,就可理解為何遼寧艦編隊航經該海域會有所不為,其實完全係依據國際法規範。大國強權辦事,不會也不該與國際法對幹,搬石頭砸自己腳。
最後還是要提醒,遼寧艦本次穿越宮古海峽後,直到進入蘇祿海前之巡弋航跡,其實是與中國大陸海洋聲索立場,所主張具備主權、主權權利與管轄權密切相關;透過編隊巡航政治表態傳送外交信號不言而諭。至於胡扯到力挺菲律賓杜特蒂,就當個笑話聽聽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