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崑義專欄】兩岸交流等同共諜? 高金素梅案不能因藍綠而異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助理張俊傑涉共諜案,台灣高等檢察署2日指揮調查局國安站,以被告身分約談高金素梅(圖),晚間複訊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助理張俊傑涉共諜案,台灣高等檢察署2日指揮調查局國安站,以被告身分約談高金素梅(圖),晚間複訊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

王崑義/台灣國際戰略學會理事長、教授

高金素梅涉入共諜案遭起訴,檢方指控她與相關人士組成「祖靈之邦團隊」,涉嫌引進中國資金約1.7億元,在台發展組織。高金素梅則強烈否認,強調沒有替中共發展組織,也沒有收取陸資,並提出一句值得台灣社會深思的辯護:「兩岸交流不應是羅織罪名的藉口」。這句話確實點出高金案最值得討論的核心問題,兩岸交流與國安滲透,究竟應該如何區分?

高金素梅的說法並非毫無歷史背景。2008年馬英九就任總統後,兩岸關係進入相對緩和時期,官方恢復協商,民間在文化、教育、觀光、農漁業及經貿方面也有頻繁往來。當時不分藍綠,不少政治人物、地方團體及民間組織都曾赴中國交流。如果今天把當年所有赴中訪問、接受邀請或參與交流的行為,一概重新定性為國安滲透,確實可能模糊正常交流與違法行為的界線。

八八風災後的紅錢,馬政府難道沒有嚴格把關?

回顧2009年八八風災,高金素梅率原住民代表團赴中國,獲得時任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接見,並帶回國台辦人民幣2000萬元,折合當時新台幣近億元。這筆資金以災後救助、家庭補助及學生獎學金等名義運用,相關報導指出,後續還透過民間協會及地方人士,延伸至原鄉道路修復工程。

屏東來義、春日等地至少有數處工程,被指留下「兩岸互助心手相連」的完工標誌,代表那些資金確實有用於原鄉建設,並未納入私人口袋。

八八風災是台灣重大災難,政府當年鼓勵各界捐助,就像2008年大陸發生的汶川大地震一樣,台灣政府與人民也大舉捐輸救助,展現人溺己溺、悲天憫人的一面。同樣的,八八風災大陸透過高金素梅捐助救災的「境外資金」,如今卻被當作危害國安偵辦、起訴,這等於是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一樣,有些荒謬可笑。

如果換成民進黨立委,國安標準還會一樣嗎?

尤其是,這起案件還有一個無法迴避的政治假設,如果當年帶回救助原鄉的中國資金、協助原住民部落修路及發放救助金的人,不是高金素梅,而是一位民進黨籍立委,今天的民進黨政府會如何看待?

同樣是接受中國資金,同樣透過民間協會及地方人士執行部落建設,究竟會被認定為兩岸公益交流,還是中國統戰滲透?

民進黨長期強調中國對台統戰威脅,對境外資金介入政治活動保持高度警戒,這是國安政策的一環。但國安標準不能因政治立場而改變。中國資金不會因為流入藍營就自動成為共諜資金,也不會因為接受者是綠營人士,就自然取得公益交流的正當性。

這就像沈伯洋父親賺紅錢,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可以說成是,沈伯洋父親為厄瓜多台商,向中國大陸廠商下單並出口至中南美洲賺取價差,本質上是「替中國大陸廠商創造訂單及外匯收入」。問題是,如果換成藍營候選人的父親賺紅錢,梁文傑難道會說同樣的話嗎?

如果同樣的行為,換了政黨就有不同解釋,社會難免質疑執法是否存在選擇性。

國安法不是政黨法,國家安全也不是執政黨的政治資產,解釋上不應有雙重標準。

國安不能成為政治攻防工具

高金素梅案真正值得關注的是,原住民部落長期面臨交通、醫療、教育及產業資源不足的問題。政府如果不能提供穩定而公平的公共建設,境外勢力就可能利用這些缺口建立地方影響力。這是台灣必須正視的治理問題,而不能只在國安案件發生後才重新關注原鄉。

高金素梅若確實涉及違法發展組織,就應依法究責;但如果只是正常兩岸交流,也不能僅因政治立場不同,就被直接貼上共諜標籤。司法必須提出具體證據,不能以政治判斷取代法律認定。今天的民進黨政府更應承諾,所有政黨、所有政治人物及所有境外資金,都適用相同的國安標準。

兩岸交流不等於共諜,接受資金也不等於犯罪。高金素梅說,不能把兩岸交流當成國安事件偵辦。這句話值得檢驗,也值得司法正面回答。民進黨政府同樣必須回答,假如接受中國資金、協助原住民部落建設的人是綠營立委,還會不會用同樣的國安標準調查?

台灣真正需要的不是放寬國安防線,也不是擴大政治偵辦,而是一套不分藍綠、以證據為依據的法治標準。不能讓正常交流成為犯罪的遮羞布,也不能讓國安成為政治清算的工具。兩岸交流與國家安全之間的界線,必須由法律和證據決定,而不是由執政者的政治立場決定。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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