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食安事件層出不窮,從寶林茶室案,延燒到王品集團旗下初瓦、嚮辣及藏壽司等餐廳,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連環爆,使得民眾人心惶惶。今天(17日)食藥署召開例行記者會,回應現場記者提問,公布食安事件現階段稽查結果。涉及食安案件的數名顧客及廚工體內均驗出諾羅病毒,但未在食品中檢驗出該病毒。對此,現場醫師也揭示了諾羅病毒的傳染途徑,呼籲餐廳業者與民眾注意防範。
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通報不斷增加,針對民眾關心的應對措施,食藥署署長吳秀梅回應,經查餐廳業者污染食物情形屬實,則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一項第4款「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可責令餐廳歇業或停業,並處新台幣6萬至2億罰金;確定為食物中毒案更可處刑罰,依《食安法》第49條「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一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億元以下罰金。」
吳秀梅說明食安事件階段性稽查結果,在藏壽司3名用餐民眾體內檢出諾羅病毒;在初瓦與嚮辣2名用餐民眾、2名員工及1名廚工體內檢出諾羅病毒。截至目前,尚未在環境及食物中檢出病毒。
針對諾羅病毒的傳播,基層醫療協會秘書長羅源彰提到,諾羅病毒傳染途徑多樣,一般為糞口傳染,但在病毒量高時,便具備接觸傳染的條件,尤其人口稠密的地方,可能出現飛沫傳染或通過場域、物品接觸傳染。羅源彰表示:「假如工作人員本身帶有諾羅病毒,在處理這些食材當然有可能會傳染。」因此呼籲餐飲從業者者,若有不適情形,應在家中休息避免傳染,而民眾也當提高防範意識,勤洗手、注意衛生避免被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