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海運再傳內線交易 股東赴證期局檢舉監理機制失靈

長榮海運內線交易案,股東林正疆律師今日到證期局檢舉,希望主管機關速將不法資料交檢調查明。圖/林正疆律師提供
長榮海運內線交易案,股東林正疆律師今日到證期局檢舉,希望主管機關速將不法資料交檢調查明。圖/林正疆律師提供

長榮海運董事張國華、柯麗卿日前遭控涉及總值百億元的內線交易案,公司股東林正疆律師今天(24日)親自前往證期局檢舉,主張主管機關在客觀事證明確下,竟未儘早發現張國華、柯麗卿重大違反證券市場秩序的犯罪行為,監理機制顯然失靈,呼籲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和投保中心,儘速將張國華帳戶相關交易資料提供檢調單位查明真相,保障全體投資人權益。

林正疆強調:「內部人在足以影響股價的重大消息公開前買賣自家股票,就是內線交易!」指出張國華自稱是巴拿馬長榮國際(EIS)永久總裁、柯麗卿是EIS總經理,二人都是長榮海運董事,卻主導將EIS持有的長榮海運股票賣出、並由張國華相關帳戶買進,這些內線交易的事實,在公開資訊觀測站、證交所網站相關資訊及報導都可以佐證。

林正疆表示,根據媒體報導,去年(2023年)6月30日,由張國華自稱擔任永久總裁、柯麗卿擔任總經理的「巴拿馬長榮國際」賣出近17萬張長榮海運股票,買方並與張國華有關;張國華、柯麗卿身為長榮海運內部人,涉嫌在長榮海運處分長榮航空股票的重大消息公開前,進行總值台幣上百億元長榮海運股票買、賣的內線交易,犯罪所得高達21億元。

林正疆強調,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和投保中心作為台灣投資及市場競爭秩序的守護者,設有上市櫃公司監理機制,本應責無旁貸阻擋嚴重損害投資人權益及投資市場合法秩序的行為;但在客觀事證明確下,竟未儘早發現張國華、柯麗卿涉犯《證交法》內線交易之重大犯罪行為,相關監理機制顯然失靈。

林正疆質疑,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和投保中心如何能維護長榮海運及全體股東以及投資大眾的權益?維持證券市場的交易安全及國內經濟金融秩序的穩定?籲請各主管機關依法及依職權迅速將張國華帳戶相關交易資料提供給司法檢察單位,釐清犯罪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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