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今天(29日)預告碳費費率相關的3項子法,不過環保團體綠色和平表示,子法中雖提供了指定減量目標方案,卻也透過「碳洩漏風險係數」為企業開了減價後門,最多可以打到2折;感覺上比起減碳,「環境部似乎更重視企業的財務負擔。」
環境部今天預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碳費收費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3項子法,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這3項草案均是未來台灣實施碳費的配套機制,其中包含減量、搭配優惠費率誘因,讓收費對象可以及早規劃減碳措施。
不過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徐祥誠表示,3項子法雖然明確提供NDC(國家自定貢獻)、科學基礎減量目標等2種指定減量目標方案,卻也透過「碳洩漏風險係數」,為企業開了減價後門。根據《碳費收費辦法》草案第6條,若企業經審查屬於「高碳洩漏風險」事業,可在各期適用0.2、0.4、0.6的碳洩漏風險係數值;這意味著這些企業雖然不適用2.5萬免徵額,但若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其碳費就能享有2、4、6折的優惠,恐怕會讓減碳效果大打折扣。
徐祥誠指出,同時,環境部雖然提出未來起徵點將從2.5萬噸逐步下調至1萬噸,卻未提出明確的時間點,將無法推動企業提前做好減碳規劃。
徐祥誠說,環境部提出五花八門的碳費計算及折抵方式,並強調是以減量為出發點,卻未曾公開各方案下的減碳效果評估;「比起實質減碳效果,環境部似乎更重視企業的財務負擔。」若要讓各界達成共識,環境部應該要盡快說明,這些方案對實質減碳有何幫助,抑或是讓台灣離淨零排放目標愈來愈遠?
綠色和平重申,若最終碳費起徵費率不足500元,可能導致企業的減碳動機不足,讓碳費制度形同虛設。環境部應盡快決定有效的碳費費率,促使企業加緊減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