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方法院上月23日宣判已故前新光金獨董李勝彥因為對前新光金控副董事長李紀珠惡意詆毀,其遺孀及兒女在遺產繼承範圍賠償200萬元,另須在3大報刊登李紀珠勝訴啟事。李紀珠表示,感謝司法體系伸張正義,並強調這次提告李勝彥實在是忍無可忍,不得不為之。
李紀珠指出,打從她到新光服務開始,即感受到李勝彥十分不友善的態度,雖然多次表達希望與其溝通了解原委,但都被李勝彥拒絕,之後更公開透過媒體詆毀。
李紀珠表示,自己向來對自我的專業及操守自律甚嚴,因此,對於李勝彥長期惡意詆毀,身心實是十分的痛苦,原本希望自己一次次的容忍能喚起李勝彥的良知,但事與願違,李勝彥反更變本加厲,為了「制止」李勝彥繼續的惡行以及還我本人和第三者一個公道,只能訴諸司法。
李紀珠說,在李勝彥過世後,原本對李勝彥之刑事告訴,檢察官依法須停止偵查,然而他的配偶蔡淑美「主動」致函法院「選擇」承受訴訟,故法院繼續審理,本人於過程中再度釋出願意和解的善意,但是不被蔡淑美接受。
對於官司勝訴,李紀珠表示,要感謝「新光公司、新光董事會及新光同仁,對本人的肯定與支持」,同時也感謝「主管機關金管會以及各級檢調機關,明察秋毫駁斥李勝彥對本人所有的不實指控、還本人清白,證明本人並無李勝彥所指任何不當或不法行為」,而此次更是感謝「法院依法判決,進一步證明李勝彥的行為是長期刻意且惡意對本人之專業貢獻及人格操守進行詆毁,並已對本人名譽造成極大傷害。」
李紀珠說,「本人希望過去不論是受李勝彥誤導或蓄意配合李勝彥而刊登之錯誤報導,祈請各新聞媒體能主動刪除或作相同篇幅澄清事實之報導」。
李紀珠強調,基於社會的使命感,她在新光金控十分艱困的時候放棄原先的規劃,選擇改至新光服務,唯一的念想就是努力改善新光績效及體質,所幸在與新光董事及同仁們共同努力下,新光金控及新光人壽的績效有了明顯改善,其中EPS從上市金控的第15名上升到第6名,新光金的股價亦由本人上任前的 6 元附近,最高點曾上升至12.7元。至於新光人壽的外幣保單年度占比由20%拉升至本人離開時的75%,大幅降低新光人壽的匯兌成本、利率風險以及提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