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平/前海基會副秘書長、前中廣總經理
一九四九年十月,金門古寧頭戰役,共軍攻擊金門的三個團,全軍覆沒,七千餘人被俘及一九五O年六月二十五日,韓戰爆發,中共人民志願軍與美國為首的聯合國軍交戰後,毛澤東決定延遲對金門再次攻擊的行動。一九五三年韓戰結束,毛澤東再轉移注意力於「解放台灣」,但此時美國與中華民國因韓戰,已成為盟友,並在一九五五年正式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依據該條約,美軍有協防台灣及澎湖諸島的責任。至於是否包括金門、馬祖等外島,並無明文規定,但該條約第六條說明: 「也適用於互相同意所決定的其他領域」 。因而美國對外島的防禦是不確定的,要視當時危機情況 ,台北與華盛頓協商後,才能決定。
一九五四年九三砲戰,同年國軍撤守大陳島,一九五五年一江山戰役後,兩岸之間並無重大軍事衝突。
情報戰,揭開戰爭的序目
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三日,當日共軍對金門發射四萬餘發砲彈,金門防衛副司令吉星文(七七抗戰駐守盧溝橋國軍團長)、趙家驤、章傑殉職,國軍陣亡九十二人,輕重傷三百餘人。在四十四天的砲戰中,共軍對大、小金門,大膽、二膽總計發射474,910發砲彈,平均每平方公尺落彈四發。
中華民國與美國有《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美國在此砲戰中,介入有多深?決策的過程如何? 是值得研究的課題。
在「八二三砲戰」中,毛澤東最關切的是,美國依據《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有無包括金門,馬祖?在砲戰中如果美艦護送國軍補給船團到甚麼程度?如果共軍進攻金門馬祖,進而進攻台灣,美國會有何種反應?是否會用原子武器攻打大陸?
在砲戰前及砲戰中,蔣中正總統最關切的是外島是否在美軍防禦之內,特別是八月中旬,蔣總統一直與美協商,希望美國能發表防禦外島的聲明,因對中共發動軍事行動有阻嚇作用。在砲戰中,尤其九月份,希望美艦護航補給船團至金門料羅灣,同時若補給受阻,希望美國同意國軍空軍轟炸金門對岸砲兵陣地。
根據葉飛(時任福建省委書記兼軍區政委)回憶錄,金門的砲戰是一九五八年北戴河會議毛澤東決定的。但事實上,美國在砲戰之前早有準備,分為軍事作戰計畫、國防部、中央情報局、國務院的會商及最後由艾森豪總統主持白宮會議做最後決定。
一九五八年八月,中共部隊總兵力是894,000人,編十二個軍,其中三個軍在福建省,另有一個砲兵師,兩個防師八千人,一個坦克團。中共在金門對岸有393門砲,包括36門一五O公厘榴砲,對金門形成二百四十度的弧形包圍態勢。中共有1,785架噴射戰鬥機,四艘驅逐艦,十六艘護航艦,四艘巡邏艦。
中華民國陸軍總兵力45萬人,其中32萬人具作戰能力,三分之一部隊在外島,金門8,6000人,馬祖23,000人。金門有308門砲,其中有反砲戰能力五十六門。海軍有運送一師到外島能力,其中有四艘驅逐艦,五艘巡邏護航艦,七艘巡邏護航艦。空軍有噴射戰鬥機450架,噴射轟炸機一架,往復式戰術轟炸機九架。
美國遠東太平洋空軍非核子作戰部隊有克拉克基地一個F-100中隊,卡蒂娜(CADENA)兩個F-100中隊,嘉義一個F-100中隊,那霸一個B57中隊。
蔣總統在一九五八年七月巳預感大陸對外島將有軍事行動,七月十七日下令取消軍人休假,七月二十九日台灣海峽上空四架米格17和F86遭遇,兩架偵照任務的F八十四被擊落。八月一日國軍空軍發現汕頭機場有三十六架米格機,八月五日廣東福建有第二座機場,十三日發現第三座機場,總計一七三架飛機進駐。八月七日第二次空戰,雙方無損失,八月十四日兩架米格機,一架F-84被擊落。
美國對台灣與外島的政策,事實上已於一九五七年十月四日,國家安全會議批准的NSC5723號文件,特別的說明了美國的政策:
「在適當時,透過聯合國行動,尋求保持中華民國所轄外島的現況,以台灣為基地,提供中華民國部隊軍事裝備訓練,以協助防衛其外島,美國部隊將用於協助中華民國,在中共攻擊時,防衛中華民國所擁有的外島,當總統判斷在協助保衛上確實需要或適當時,乃採取上項行動。」
美國總統防衛外島的權責,是基於一九五五年美國國會通過的〈台灣授權法案〉,授權美國總統「在其認為必要時為確保及防衛台灣及澎湖,以抵抗武裝攻擊之特定目的,得使用美國武裝部隊。此項授權包括該地區內,現正掌握友邦國家之有關據點及領土確保及防衛」。(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