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向法務部長告發 民進黨竊取手機訊號監控人民

民眾黨立法院總召黃國昌向法務部長鄭銘謙告發民進黨竊取手機訊號監控人民。圖/取自國會頻道
民眾黨立法院總召黃國昌向法務部長鄭銘謙告發民進黨竊取手機訊號監控人民。圖/取自國會頻道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自爆,透過手機基地台訊號來掌握在立法院外參與抗議群眾的年齡層及身份背景,對此,民眾黨立委黃國昌29日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指控,這種行為已涉嫌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他要公開告發民進黨的這種行為,要求檢察官依法調查。

王義川在政論節目中公開表示,可以利用手機訊號定位分析立法院外抗議群眾的年齡層,並與之前的太陽花學運群眾進行比對。

對於王義川透露民進黨正利用手機訊號掌控民眾個資及行為,國安局長蔡明彥29日在立法院被問到是否知情時,第一時間就否認國安局有參與這類的行動,並稱這可能是市場分析公司與電信業者的合作。

黃國昌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則強調,依照現行通保法規定,取得特定人手機定位資訊必須經由法官核發調取票,若沒有法官核發,電信業者提供基地台資訊即屬違法。他質疑,民進黨高層如何取得大規模手機定位資訊,這不僅是單一事件或場所的去識別化資料,而是涉及不同時間、地點,且進行交叉分析的個人資訊,這是否符合現行法保障的個人資訊。

黃國昌指出,這些資訊的來源除了電信業者外,只有檢察官在偵辦犯罪或國安監察時才可合法取得。然而,當有人公開宣稱擁有這些資訊並進行交互比對,甚至知道民眾的年齡,這顯然涉及如何取得的問題,呼籲檢察官應該介入調查。

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表示,如果有涉及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的情況,檢察官將會依法處理。

黃國昌表示,他不會私下施壓或關說司法,而是公開檢舉,希望檢察官發揮法律人的良知,徹底調查此事。他強調,這樣的行為太離譜了,這是否意味著國家正在進行監控?這是否是不肖電信業者提供的資訊,或是有人在國安監察過程中不法外洩資訊給無權知悉的人?

黃國昌再次強調,他今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公開告發此事,希望檢察官能依法調查,呼籲檢察官能聽到他的聲明,並針對這一事件進行深入調查,以確保台灣人民的隱私權和人權不受侵犯。鄭銘謙仍僅表示,若有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的情況,檢察官將依法處理。

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延伸閱讀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