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至莊春仁生物科技製藥有限公司查核,證實莊春仁公司在非核准生產區生產領有中藥藥品許可證之藥品,且發現藥品中含不明粉末,疑似涉製造偽藥。衛生福利部公告問題藥品共12批,流向台南市、嘉義縣、嘉義市、高雄市及基隆市。
莊春仁公司所製問題藥品流向高雄市等5縣市,各地衛生局已陸續至藥品下游稽查回收。圖/中央社
查核結果顯示莊春仁公司疑涉違反藥事法第82條第1項「違法製造偽藥」,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現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中。衛福部依查核情形判定前述製造藥品行為,同時違反藥事法第57條第2項規定,為保障用藥安全,依同法第80條規定回收市售品,連同庫存品一併依藥事法規定辦理。
衛福部中藥司說明,莊春仁公司涉案藥品共計12批,包含莊春仁桂附地黃丸、人參固泉丸、利膽保肝丸、紫雲膏、血康能清血丸、六味地黃散、加味還少丸、梔子散、黃芩散、金鎖固精丸、砂仁散及斑龍丸。上述12品項藥品分別有7至200瓶不等,據查已流向下游中醫醫院、中醫診所、藥局及藥商,相關單位將陸續於本周完成回收。
莊春仁公司涉製偽藥,品項高達12種,若民眾手邊有相關藥品應立即停止服用。圖/中央社
衛福部中醫藥司中藥藥證科科長施惠娟受訪回應,因此案檢調偵辦中,一切都配合檢調指揮,包括後續是否銷毀或進行其他處置等。鑒於前述12種藥品均為可在藥局自行購買的成藥,民眾若發現手邊有同款藥品,千萬不要再吃了,務必儘快辦理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