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質疑收財團政治獻金 侯友宜:一切依法辦理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今(18)日舉行記者會,指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在2018、2022年參選新北市長時,大量收受仰德集團董事長許育瑞旗下企業員工的政治獻金,總共高達1100萬元。圖/中央社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今(18)日舉行記者會,指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在2018、2022年參選新北市長時,大量收受仰德集團董事長許育瑞旗下企業員工的政治獻金,總共高達1100萬元。圖/中央社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今(18)日舉行「戰鬥藍不會告訴你的『侯康』—仰德集團的友宜匯/賄?」記者會。指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在2018、2022年參選新北市長時,大量收受仰德集團董事長許育瑞旗下企業員工的政治獻金,總共高達1100萬元,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如果這些政治獻金由仰德集團旗下企業支出,還可能違反《背信罪》、《證券交易法》。

王婉諭表示,仰德集團董事長許育瑞一直以來都力挺侯友宜,他透過仰德集團旗下的國賓飯店、士林電機、新竹物流等企業的中高階員工,在2018年、2022年侯友宜2次新北市長選舉時,很巧合在特定日期內,同時捐給侯友宜大量的政治獻金。

王婉諭明確指出、仰德集團旗下國賓飯店、信林企業、新竹物流、士林電機新嘉亞洲投資的董監事共53位中高階員工,在2018年5月2日、2018年9月25日兩天,竟不約而同分別捐給競選新北市長的侯友宜10萬元,總金額530萬元。

2022年9月8日至14日,侯友宜尋求連任競選期間,士林電機、新竹物流的董監事共57位中高階員工,再次以同樣的模式分別捐款10萬元,金額為570萬元。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兩次捐款都發生在侯友宜兩次競選新北市長期間,難以用巧合來解釋政治獻金捐獻記錄,恐有違反《政治獻金法》、以及強制罪或背信罪、以及《證券交易法》,呼籲監察院、檢調機關應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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