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間,國內知名的理律法律事務所爆發前員工劉偉杰盜領客戶股票並盜賣,得款30.9億,接著潛逃出境,至今仍下落不明,理律認賠給客戶後,也不滿國泰世華銀行,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讓沒有提款權限的劉偉杰將30.9億元盜領一空,轉向國泰世華銀行求償9.9億元。但經一、二審及更一審均判理律敗訴,理律後來又再上訴至最高法院,今(20)日遭駁回,理律敗訴確定。
這起盜領案在當年可謂轟動社會,理律當時接受客戶美商新帝公司委託,管理公司名下的聯電股票12萬餘張。當時的劉偉杰擔任理律法律事務所法律專員,他在2003年8月6日至9月15日共一個多月時間,竟陸續將客戶名下12萬7千多張聯電的股票陸續變賣,並以匯款、提領現金、開台銀支票等方式,分16次將總金額30.9億元盜領一空,再利用跨國轉帳、買鑽石洗錢,待一切就緒後,假冒黃姓密友身分,喬裝潛逃出境。
案發後,理律認栽,並在4年內償還客戶所有損失,同時採取後續的法律行動。其中提供劉偉杰假身分的黃姓密友,最後遭判刑1年2月、緩刑3年。
而理律當年也不滿國泰世華銀行,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讓沒有提款權限的劉偉杰將30.9億元盜領一空,因此提出民事訴訟,向國泰世華銀行求償9.9億元。
但全案經一、二審均判決理律敗訴,案經最高法院發回後,更一審又根據當時新帝公司開出的授權書,認定劉偉杰有獨立代理新帝公司開戶、管理帳戶的權限,加上當時劉偉杰拿出的大小章,均與銀行內留存的印文相符,因此更一審仍認定銀行並無疏失,再度駁回理律的請求,理續再將上訴,結果最高法院20日將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