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被爆先發照給京華城後簽約 北市都發局回應

有媒體爆料柯市府先發建照給京華城後,才簽訂合約,違反正常程序。圖/取自京華城臉書
有媒體爆料柯市府先發建照給京華城後,才簽訂合約,違反正常程序。圖/取自京華城臉書

檢調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日前裁定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等5名被告羈押禁見。現在案件疑似出現新進展,《自由時報》揭露京華城協議書簽訂時間竟在市府核發京華城建築執照後近一個月,質疑柯市府先發建照才補簽約。不過,北市都發局回應,協議書於發照前一個月就函告發文,封面日期純屬誤植。

引述《自由時報》報導,北市府於2022年10月18日核發京華城建照,但比對「修訂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即京華城協議書,上面載明甲方人為台北市政府,代表人為柯文哲,且蓋北市府章及柯文哲章;乙方為鼎越公開發公司,代表人為時任董事長朱亞虎,時間為2022年11月6日,協議書日期竟晚於發照日期。

北市議員簡舒培砲轟柯市府「先射箭再畫靶」,從時間上看,柯文哲就是想送京華城20%容積獎勵,本來應該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買賣,卻變成京華城拿走貨後,市府才去要錢,顯示出柯文哲幫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幫到極致,最基本的SOP都能違背,先違法送容積獎勵,又無視程序,在簽約前就核發建照動工。

面對質疑聲音,北市都發局發聲澄清,協議書經鼎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市府用印完竣後,市府於2022年10月6日就函告以發文日期為協議內容生效日期(即2022年10月6日生效),並無先給建照再簽協議的情事,協議書封面時間屬誤植。

不過,簡舒培質疑柯市府京華城案連連發生這種「巧合」,不只協議書封面,連協議書末頁都清楚標示日期為「111年11月6日」,但早在同年10月18日就發照,且柯文哲在發照隔日就出席動土典禮。另外,USB中記載的關鍵日期「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就在簽約日期前不久,說是誤植日期實在不合理,也代表著此案當時急於通過,並未詳加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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