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前鎮一名女高中生前年3月16日上學途中,突遭男子騎機車撞倒,並壓至暗巷性侵得逞,黃姓洗車人員則在7天後遭警方逮捕,不料黃男認罪被檢方起訴後竟又翻供;法官審理時,發現警方辦案有瑕疵,涉嫌以恐嚇、利誘方式製作筆錄,加上罪證不足,判決黃男無罪,檢方再上訴後,最後遭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
回顧此案,2022年3月16日清晨5點多,一名女高中生前往高捷凱旋站準備通勤至學校,沒想到戴著口罩的一男子竟騎機車在人行道撞倒女學生,並拖至杳無人跡的巷子,以工業用手套指侵得逞,晨跑的路人聽到女學生哭喊聲後報警,男子遂變裝完騎車逃逸。
此事引起外界議論高雄治安漏洞,市長陳其邁責成教育局、警察局、社會局協助女學生,要求加強校園周圍安全維護;經警方追查後,7天後逮到擔任洗車工的36歲黃姓男子,在他住處查扣棉布手套等證物。據了解,黃男當時辯稱,因女學生長得像他前女友,所以才臨時起意犯案,黃男遭押5個月後以30萬元交保,高雄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黃男。
不料法官開庭審理期間,黃男突然改口翻供,法官也發現警方辦案竟出現瑕疵,警方涉以利誘、恐嚇方式對黃男訊問,製作筆錄時使用引導式問話,且黃男機車部分特徵與監視器內男子機車特徵不相同,黃男與受害女學生的供述外觀有落差,加上黃男住處扣得的手套上並未驗出女學生的DNA,不能排除犯嫌另有其人,因此判黃男無罪。
檢方雖不服上訴,不過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判斷並無不當,維持原本判決結果,若該判決未違反速審法相關規定,全案恐不了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