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7日)針對考試院人事案進行記名同意權投票,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不慎投錯票,民眾黨團依照《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組織規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一致決定對她處以新台幣5萬元罰款,並自113年12月21日起暫停她參加黨團會議的權利為期兩個月。對此,黃珊珊表示,尊重黨團決議,欣然接受懲處。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總召黃國昌宣布,將對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柯麗鈴和伊萬.納威投下不同意票。不料,在投票過程中,黃珊珊卻意外在柯麗鈴的選項上同時蓋上「同意」和「不同意」。
黃珊珊事後表示,早上投票蓋章時,先針對柯麗鈴、伊萬.納威蓋下不同意,但在蓋其他同意票時,不小心又蓋到柯麗鈴那一欄。她在發現後立即向立法院長韓國瑜反應,希望能有補救方法,但依現行規定無法更換選票,所以她依照規定將蓋錯的票投入票匭。
在黃珊珊離開後,其餘7位黨團成員為維護黨團的紀律,並回應外界的疑慮,黨團決定依照《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組織規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對黃珊珊處以新台幣5萬元的罰款,並自113年12月21日起暫停她參加黨團會議的權利為期兩個月。
雖民眾黨團對外表示,經黃珊珊的說明,黨團成員一致認為這次誤投的事件確實屬於無意之失,最終也沒投票結果;不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對此有不同的意見。
游淑慧表示,黃珊珊當了21年議員都不會投錯票,為何在成為「藍白聯盟」立委後,就投錯票?這次是故意還是過失,是心知肚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