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危機!台積電2奈米機密遭洩...3名竹科廠工程師遭羈押

台灣半導體龍頭台積電內部爆技術外洩重大事件,目前台積電已將涉案員工解職並移送法辦。圖/取自台積電網頁
台灣半導體龍頭台積電內部爆技術外洩重大事件,目前台積電已將涉案員工解職並移送法辦。圖/取自台積電網頁

《日經亞洲》5日揭露台灣半導體龍頭台積電內部發生技術外洩重大事件,台積電竹科廠陳姓、吳姓3名工程師涉嫌違規取得2奈米晶片製成技術機密並疑外流至國外,不僅衝擊台積電營業機密,更可能危及台灣在全球晶片產業的技術領導地位與國家安全。目前台積電已將3人解職並移送法辦。

據《日經亞洲》報導,台積電是在例行監控作業中偵測到異常狀況,進而揭發這起可能的營業秘密外洩案件,凸顯了內部管控的潛在漏洞。不過,台積電並未透露具體外洩的技術內容細節,顯然是為了避免進一步擴大機密資訊的曝光範圍。

報導指出,在當前國際半導體競爭白熱化的背景下,任何先進製程技術的外流都可能改變全球產業格局,進而影響台灣的戰略地位。2奈米製程代表當前人類半導體製造技術的巔峰,其開發難度與投入成本都達到前所未有的水準,目前全球僅有台積電、三星、英特爾與日本Rapidus等極少數企業仍在持續投入研發。

台灣高等檢察署表示,本案是台積電主動查覺在職員工檔案接觸異常,經台積電內部調查後,發現時任台積電竹科廠吳姓2名工程師,勾結陳姓前工程師,將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2奈米晶片製成技術機密,洩漏給國外競爭對手,遂向台高檢智財分署提出告訴,由智財分署檢察官指揮調查局新竹巿調查站、資訊安全工作站及北部機動工作站偵辦。

高檢署表示,陳男3人涉犯《國安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知悉或持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未經授權或逾越授權範圍而重製、使用或洩漏該營業秘密給外國機構」,依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之罰金。檢察官訊後認為陳男3人犯罪嫌疑重大,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3人羈押禁見獲准。

高檢署說,智財分署將全力調查3人非法取得台積公司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動機及目的,並釐清秘密有無進一步外流情事,依3人犯罪情節及台積電受損情況,依法從嚴追訴此類犯行,與產業界協力保護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共同維護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

台積電預計在今年底開始量產2奈米晶片,這項進展將進一步穩固它在全球晶圓代工市場的領先地位。相較於目前主流的3奈米製程,2奈米技術不僅能提供更強的運算效能與更低的能耗,也讓晶片面積更小,對於人工智慧和高效能運算等尖端技術領域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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