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昨(7日)在桃園地方法院進行準備程序庭,庭審重點圍繞於檢方指控鄭文燦收受廖俊松父子 500 萬元賄款一事。在勘驗 2017 年 9 月 7 日的會議紀錄後,檢辯雙方展開激烈言詞交鋒,鄭文燦質疑起訴書內容「與真相有很大的落差」,檢方則反批辯方試圖誤導媒體,承辦檢察官陳嘉義更自喻為「挺身而出的牧羊犬」,強調他是在維護檢察官的形象。
昨日庭訊中,審判長孫立婷勘驗 2017 年 9 月 7 日在桃園市政府召開的會議紀錄。該會議出席者眾多,包含市府各局處首長及廖俊松父子,主要討論「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案」。
勘驗結束後,桃檢主任檢察官呂象吾首先發言。他指出,根據辯護人提出的土地變更流程圖,若要達成廖俊松期望的「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開發」,必須經過「申請同意辦理都市計畫變更階段」;呂象吾質疑,鄭文燦是否為了廖俊松的訴求,試圖以「專案陳報行政院免除區段徵收」的方式,達成市地重劃?鄭文燦在會議中稱「基本上都會報,我們要過的很簡單,是夾帶你們算是大人跟小孩,小孩抱著球過河」,鄭文燦還說「我們也會幫你講,你也要去遊說」;檢方指控,如果鄭文燦確定廖俊松能取得 100% 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根本無需大費周章討論免除區段徵收的問題。
批辯方「指鹿為馬」模糊焦點 陳嘉義自喻「牧羊犬」
對於辯方在辯護狀中以「奸人所害」、「入人於罪」等言論攻擊檢察官,呂象吾批評此為「煽動性言論」,有如辯方自己畫了一個不存在的「稻草人」,再用箭射擊,意圖誤導不清楚案情的媒體與民眾,模糊鄭文燦收取 500 萬元的事實。
公訴檢察官邱健盛也表示,辯護人的批評充滿主觀評價,且喜歡在批評前加上「重大」兩字,營造檢方犯錯的印象。他認為,所有主觀評論應建立在客觀證據上,而非扭曲既有證據,「指鹿為馬,昧於事實」。
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則針對辯方提出「檢方想營造密室會議」的質疑回應,強調檢方從未使用「密室」兩字,也從未否認會議有其他官員參與;陳嘉義解釋,起訴書中只記載少數幾人發言,是為了凸顯鄭文燦知悉行賄者訴求,避免內容失焦;此外,陳嘉義還說,他「不做懦弱的綿羊,也不做濫權的野狼,而是做個勇敢挺身的牧羊犬」,承擔此案是為了維護紫色檢察官袍所象徵的形象。
鄭文燦在庭上表示,檢察官是人、不是神,起訴書的證據解讀與時序表有很多錯誤,與真相有很大的落差;鄭文燦質疑,檢方將廖俊松的「丟包」行為當作合意對價,但「行政者不可能忙了一、二年,目標僅是為了拿錢」,這是對他人格的侮辱。
辯方律師也指出,會議中廖俊松父子提出的「山坡地同步解編」訴求,當場遭市府公務員及鄭文燦否決,公務員會議中強調山坡地解編須等到開發階段設置好滯洪池等設施才能進行,但起訴書刻意剪裁鄭文燦的部分發言,忽略會中許多對他有利的發言,試圖營造配合訴求的假象。
孫立婷最後裁定,下次開庭將於 10 月 7 日下午 2 時 30 分,主要針對 2018 年 3 月 16 日的會議紀錄進行勘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