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1日協商《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達成共識,將減徵期限延長至民國119年底,同時納入新購汽機車也可減徵貨物稅,汽車汰舊換新最高可減徵10萬元,預計下周就可以三讀通過。
現行貨物稅提供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優惠,將於明年1月7日屆期,備受關注。國內車廠日前提出訴求,包含延長汽車汰舊換新減徵新台幣5萬元貨物稅優惠,並爭取購買新車也能適用。
為持續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汽車並換購新車,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朝野立委都同意延長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的優惠措施,期限延長至民國119年12月31日。
此次修法也納入產業的意見,購買新車也可以減徵貨物稅,在考量節能減碳的國家政策下,朝野立委達成共識,在119年底前,購買2000 cc以下小客車並完成掛牌,該小客車應徵的貨物稅,每輛減徵5萬元。也就是說,加上現行汽車汰舊換新的5萬元,如果購買的新車又是2000cc以下,總共可減徵貨物稅10萬元。
另外,在119年底前,購買150 cc以下機車並完成掛牌,該機車應徵的貨物稅,每輛減徵2000元。加上現行機車汰舊換新的4000元,如果購買的新車又是150cc以下,總共可減徵貨物稅6000元。
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將減徵貨物稅的期限延長,並對新購汽機車提供部分額度的減徵,也是回應社會上的需求,同時也兼顧鼓勵民眾購買能源效率較好的新車,她尊重立法院的決議。
經濟部次長何晉滄指出,將新購汽機車也納入減徵貨物稅,可以照顧到首次買車的民眾,許多汽車業者也希望法規能夠儘速修正通過。
會議主席、國民黨召委賴士葆表示,完成朝野協商後,就可以直接送到立法院會二、三讀,預計下週就可以三讀,之後只要經總統公告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