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其妻子陳佩琪3日在臉書發文對司法提出6點看法,其中,有證人指稱,2024年5月在陳佩琪家看到有6千萬至3億的現金,讓陳佩琪批,「這種證詞寫入起訴書中, 請您們先負責任的調出周遭的上百支監視器來看, 看搜不到是何時運走了」;陳佩琪對此痛心喊話,「司法不是拿來作為消滅政敵的工具,大家一起來幫幫司法、救救司法吧」。
陳佩琪在臉書發文寫道,聽先生柯文哲演講,常會講到這一「1993在美國明寧蘇達州Minneapolis當研究員時,每到週六所有外科系的醫師都要到醫院來開晨會,要把這週外科的住院病人都拿出來檢討一遍,就是這種長期公開透明的檢討文化, 造就了這家醫院病人的治療績效傲視全美」。
陳佩琪表示,柯文哲回國後創建葉克膜團隊,沿襲了這種檢討文化,常說有檢討,才有改進、才有進步,當柯文哲離開台大時,葉克膜已將近有五千個案例,每個病人都有做檢討報告,成功的看看為何會成功;失敗的,要找出失敗的原因加以檢討改善,把每個病人的檢討都親筆註記重點,就是這種檢討文化和不畏失敗的精神,造就了台灣今日葉克膜的傲人成績。
接著,陳佩琪說,自己不知道法界有否有像醫界一樣,有開晨會或開研討會檢討個案,包括討論問案方式、 羈押理由或犯何種法條等等的?她直言,司法是為了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不是拿來作為消滅政敵的工具,衷心希望就自己這一年親身感受的切膚之痛,司法能解她的疑惑並提改善之道。
陳佩琪對司法提出6點看法,首先是盼支持法庭直播,因為法庭上常是一種陳述,不能錄音錄影,「相信能做到像我一樣憑記憶力做到轉譯將近九成的人不多,導致媒體多重見解。」最明顯的例子是柯文哲多次表明,京華城案是「公展後沒再追蹤進展」, 但有部分媒體一直他是強調「自己完全不知情」,只是脫罪之詞,還拿便利貼說這是知情的證明,可是他在法庭上就不是這樣說的。
陳佩琪指出,第二,搜索的理由是什麼要明示給被搜索人, 不是只有寫著「貪污治罪條例」這種籠統的法條。她曾在第2次被檢察官叫去問的時候提出這質疑,問是有監聽到索賄錄音或拍到有黑袋子入沒有出嗎? 不過檢察官回答她「有事證,不告訴妳」,柯文哲常強調要公開透明,若能直接明白陳述給被搜索方,可以減少雙方的仇恨對立,不是很好嗎?
陳佩琪續指,第三,要教育民眾基本法律知識: 去年她家被搜索,檢廉要她交出手機以供檢查,接著她用手機打給林森南路辦公室的租客,要其開門接受搜索,檢廉沒事先像法院開庭審理前一樣宣讀民眾權益,沒跟她講可以拒絕交出手機,結果租客就以被搜索、遭受到身心重大創傷、導致憂鬱症為由,去年8月30日後開始拒繳房租,直到今年4月30日租約到期,也拒搬遷並返屋。
陳佩琪提到,第四,法律要教導民眾金融知識,ATM存款時,機器要提醒民眾輸入所存款項的來源和時日, 檢察官說一周前沒提款紀錄的存錢就算財產來源不明,也要她指出某筆存款是由哪一個人、哪一個帳號、哪一天提領出來的,否則通通算不明財產,這種金融知識請要教育民眾知曉,否則哪天自己犯法都不知道。
陳佩琪表示,第五,某人栽贓的說詞稱2024年5月在她家看到有6千萬到3億的現金,「這種證詞寫入起訴書中, 請您們先負責任的調出周遭的上百支監視器來看, 看搜不到是何時運走了。」她也在訊問中被問到此事,斬釘截鐵說2024年1月投票日後,再沒有任何幕僚曾踏入他們的4樓住家,這個證人的證詞是瞎掰的,請檢察官要寫入起訴書中,至少要把她的證詞一併寫入。
陳佩琪說,最後是市府在109年3月10日開過便當會, 「我這倒楣鬼在3月18日曾將錢存入小孩戶頭,這樣就說我是拿京華城或議員的賄款去存入?法律證據是這樣兜的?」她自小幫小孩開立投資帳戶, 定期給錢讓他們投資基金,99年底兒子以810萬元向她買了名下的舊公寓, 也抱了一堆存摺去國稅局證實和兒子間有長期贈與和投資行為、拿到了一等親間買賣不動產的免稅證明, 為什麼在先生從政後就和市府活動作連結成收賄證據?
陳佩琪強調,她沒有要講這幾個月來聽庭認知到的法律大道理, 就只真實地說出自己這一年來親身經歷的感受,「大家是否可以跟我一樣感受到司法的脆弱呢?大家一起來幫幫它、救救它吧!」
《批踢踢實業坊》(PTT)論壇上的網友表示,「沒搜到怎麼可以咬定別人有藏」、「台灣退化到只要[有人以為]就能成為證據?」、「檢調沒搜到錢 只能亂兜證詞想辦法羅織」、「希望她後半生能幸福快樂,好苦!當到醫生有多不容易」、「沒有證據就寫進起訴書 太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