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曝7千萬保金非定案「可隨時調整」 網轟:到底要多髒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1年,今天稍早以7000萬元辦理交保。圖/中央社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1年,今天稍早以7000萬元辦理交保。圖/中央社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1年,今天(8日)稍早以7000萬元辦理交保;但合議庭法官表示,經裁定准予具保後,北院及上訴審法院仍應隨時審酌個案情形,判斷原具保之金額是否足以取代羈押處分,意味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金額不是最終確定版本,法院有可能隨時審酌、調整保金金額。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合議庭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於居所地,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接受科技設備監控。

合議庭引用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字第1605號刑事裁定》,指出當原保釋條件已無法適切擔保被告未來到庭接受審判,法院仍得於訊問被告後,裁定羈押被告,或以提高具保金額、限制住居及命被告定期至警察機關報到等其他必要處分而變更原保釋條件,俾確保審判程序及若判決有罪後續執行程序之進行。

該裁定指出,刑事被告是否犯罪嫌疑重大、有無法定羈押事由、有無羈押必要,以及是否採行上開替代羈押處分之判斷,乃事實審法院職權裁量之事項,應由事實審法院衡酌具體個案之訴訟程序進行程度、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等其他一切情形,而為認定,其職權裁量苟無濫用之情形,即不得指為違法。

對此,相關消息一出,《批踢踢實業坊》(PTT)上的網友紛紛留言痛批,「到底要多髒阿...」、「法院民進黨開的不意外」、「票太多民調太高就來搞啊」、「就是要搞死對立的人咩 真滴噁心」、「民進党要保證之後都能執政欸」、「對外33:0失敗,只好回來繼續欺負柯P了」、「先聲明可能臨時加價喔,看賴的心情」、「噁心的司法」、「萊爾:出去兩天在給你吃雞鴨飯」、「七千萬就交保?不是喔,不是這樣子哦」、「繼續敗票,看2026輸多慘」。

延伸閱讀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