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是老百姓的痛,卻是政府收入主要來源。大陸國務院對罰款進一步規範和強化監督,三令五申嚴禁地方「亂罰款」「以罰增收」「以罰代管」「逐利執法」。但第一財經根據近期各省財政部門披露的202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4年預算草案報告(預算報告)發現,大陸各省「罰款」所得差距甚大,廣東甚至是寧夏的27倍之多。
報導整理出目前已公開的16省份2023年罰沒收入情況和2024年收入預期,總體來看,16個省份中,地方罰款收入規模差異大,廣東罰款收入最高約人民幣人民幣338.4億元(約台幣1,485億元),寧夏最低為12.6億元(約台幣52億元),前者是後者約27倍。
罰款收入是反映執法機關依法收繳的罰款、沒收款、贓款,沒收物資、贓物的變價款收入。其中包括公安、交通、稅務、法院、市場監管等一般罰款收入,以及公安、市場等緝私罰款收入。罰款收入屬於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中的非稅收入。
從16個省份罰款收入規模看,財政收入規模相對較高的省份,罰款收入相對來說較靠前。但也並非絕對,如廣西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規模明顯低於北京、河北、湖北、安徽、重慶、雲南、貴州、新疆等地,但罰款收入高於這些省份。廣西去年罰款收入規模跟當地第二大稅種企業所得稅收入相當。
近些年受疫情衝擊,經濟增速放緩,房地產市場低迷,外部形勢嚴峻等因素影響,地方財政收入增長受到衝擊,而民生、債務等剛性支出壓力不減,少數地方存在「以罰增收」「逐利執法」等亂罰款問題。
上月19日大陸國務院公開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共15條舉措,從依法科學設定罰款、嚴格規範罰款實施、全面強化罰款監督三大方面,對行政罰款進行規範。如要求深入開展源頭治理,如堅決防止以罰增收、以罰代管、逐利罰款等行為,推進事中事後監管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