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揭陳菊「合法」請假到任期屆滿!黃國昌:證明推動政務人員法制化重要性

監察院長陳菊自2024年底因病請假至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日在立法院公聽會抨擊,陳菊可以一直請假且是合法,代表現行法制存在巨大漏洞,讓政務官即便無法履行職責,再次證明推動並「完成」政務人員權利義務法制化的重要性。圖/取自黃國昌YT頻道
監察院長陳菊自2024年底因病請假至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日在立法院公聽會抨擊,陳菊可以一直請假且是合法,代表現行法制存在巨大漏洞,讓政務官即便無法履行職責,再次證明推動並「完成」政務人員權利義務法制化的重要性。圖/取自黃國昌YT頻道

監察院長陳菊自2024年底因病請假至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28)日在立法院公聽會抨擊,陳菊可以一直請假且是合法,代表現行法制存在巨大漏洞,讓政務官即便無法履行職責,也能透過病假「完美銜接」至任期屆滿,甚至連延長病假都不用上。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則指出,政務人員法制化是鎖定官派首長、確立考試院主管權、並建立政務官退場機制。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日舉行「政務人員權利義務法制化」公聽會。黃國昌今日又在委員中登記排名第一,讓召委翁曉玲也稱讚,即便剩下兩天開會時間(民眾黨不分區立委2年條款),還是出席公聽會,非常感謝。

黃國昌發言時表示,政務人員權利義務法制化延宕多年,背後結構性的原因顯而易見,掌握權力者早就忘記當年曾經倡議的理想,完全不想受到任何的規範,提出許多莫名其妙的牽拖理由。

「政務人員沒有法制化會出現什麼荒謬的狀況?」黃國昌指出,即使是監察院長請假超過一年也沒有關係,這是什麼荒謬法制?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因為疾病要休養都可以認同,每年病假28天,所有假休完後,若是重大疾病經長官核定可延長病假,2年內不能超過1年,但這個規定適用於政務人員合理嗎?

2012年《政務人員法草案》明規如因健康等問題應請辭

黃國昌說,首先,監察院院長的長官是誰?還是因為請假的是院長,即使底下公務員看了搖頭也沒有辦法。此外,他曾在委員會質詢過,但監察院公文仍完全不敢回覆陳菊可請延長病假到何時,還用抽象的文字遮掩很多殘酷的事實。

他指出,依照監察院函覆,他套用法規以及日曆算出,陳菊從2024年12底開始請假,2025年有250個工作日,陳菊每年可以請28天病假、7天事假、30天休假,「這個假期他相信所有勞工看了很羨慕」,也就是250個「工作天」內,陳菊可以請完65天,再請延長病假,所以陳菊只需要請185天延長病假。

黃國昌續指,2年內合併的延長病假請不可以超過1年,所以到2026年,245個工作天,陳菊可以再請65天假日,扣掉了以後,可以再請180天延長病假,「他延長病假不用用滿,她任期就屆滿了(民國109/08/01至115/07/31)」,代表我國現行法制,監察院長沒辦法在工作岡位上履行自己工作的職責,可以一直請假且是合法的。

「為什麼這樣會是合法?」黃國昌批,這是什麼落後的法制狀態?根據2012年行政院及考試院所提的《政務人員法草案》,如果因健康或其他原因無法履行權責,這個職務就應該換人,再次證明推動並「完成」政務人員權利義務法制化的重要性。

接著,黃國昌話鋒一轉,政務人員可以在上班時間在社群媒體上,鼓吹無差別的對在野黨立委發動大罷免嗎?這是在我國目前的民主法制下,可以容許政務人員做的事嗎?拿納稅人錢進行政治鬥爭,這是台灣這幾年來荒腔走板的行徑,他希望這部法律案不要再拖下去,盼在這屆國會完成立法。

吳宗憲揭綠營81人群組內幕 批政務官棄中立淪為政治打手

此外,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發言時也透露,先前花蓮發生災情時,民進黨81人群組對話流出,裡面有立委、高階政務官,在救災當下,不是討論如何救災,而是討論怎麼樣用有殺傷力的訊息來攻擊在野黨,裡面的政院政務高官還大言不慚說「收到,跟世芳部長討論如何做」,這就是行政中立嗎?

吳宗憲為此提出三個核心主張,首先是權責分明,鎖定的是中央政治任命官員,不是一票票用選民選出來的民選地方首長,跟其關聯的有選罷法跟地方制度法,不須納入本法規範,就連內政部都認同。至於中央部會首長、政委等都是官派,不是民選,沒有人管,卻掌握龐大行政資源,這群毫無民意基礎的權力者,才是真正要規範對象。

第二個政治責任,不能讓政務官去留交由司法決定,因為現今台灣司法人民信任度非常低,不應該讓執政黨利用檢察一體機會,用檢調系統來干預政務官去留,他強調要有明確辭職機制,當政務官政策錯誤、言行失當,就要展現政治風範主動請辭。第三,要確立主管機關是考試院,政務官有領國家薪水,應該要服從公務員服務法,主管機關就是考試院,憑什麼推給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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