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祥瑞專欄】憲和政系列(ㄧ)不懂這些不好意思從政吧!

公權力一旦行使錯誤,受害的不是抽象概念,而是真實的人。圖/中央社
公權力一旦行使錯誤,受害的不是抽象概念,而是真實的人。圖/中央社

郭祥瑞/台灣師大政治研究所博士

這是一個關於「憲和政」的系列文章。這個系列不是為了賣弄學術名詞,也不是寫給考試用的,而是試圖用淺顯、實用、能真正派上用場的道理,說清楚一件事:從政,並不是靠熱情、口號或自信就夠了,也不能包藏禍心,曲解憲法和法律,走背叛民主和法治的專制路線。

本系列文章,沒有政黨意識取向,但明確對準以下人員,希望他們能閱讀,而且必須汲取內容裡的概念:
所謂從政人員,本系列是指民意代表與其助理、鄉長與里長、政務官與機要人員、法務人員、決策型行政官員。簡單說,凡是能影響公共決定與人民權利的人,都應該要看。如果連這些最基本的憲政知識都不懂,卻仍然要談政策、立法、改革與治理——那真的不好意思,你不該從政。理由很簡單:

第一,公共事務的決策與運作,攸關國家整體利益。預算如何編列、權限如何行使、資源如何分配,看似行政技術問題,實際上都涉及公共利益的取捨與價值選擇。這不是私人企業的內部決策,更不是個人理念的試驗場。

第二,從政本質上就與人民的基本權利密不可分。無論是立法、行政處分、政策制定或執法取向,甚至決策的時機,都可能直接影響人民的自由、財產、隱私、工作權,甚至生命與尊嚴。公權力一旦行使錯誤,受害的不是抽象概念,而是真實的人。

然而,政治實務中最常見、也最危險的問題,並不是「完全不懂」,而是自以為懂,其實不懂,卻又不願承認,還硬要裝懂。這樣的後果至少有三個層次。
    第一,可能有意或無意間侵害公共利益或人民的基本權利,增加人民義務。
    第二,草率做成政策、行政慣例或立法,因此被制度化,成為後續政策與執法難以扭轉的先例。
    第三,也是最嚴重的,會直接或間接導致違憲,讓本應受憲法拘束的國家權力,反而成為破壞憲政秩序的來源。

因此,本系列專欄的目的很單純:把從政者至少必須理解的憲政與政治基本知識,簡單地一一講清楚,幫助不懂又不知那裡去問的政治人物補個習!

因此,將來本專欄內容至少將包括以下幾個核心主題:
第一,憲法:憲法的地位是什麼?它不只是文本,更是一套精神與限制權力的實踐方式。
第二,政黨:政黨存在的精神、執政倫理,以及在野黨應扮演的角色與責任。
第三,法治國:依法行政、依法裁判不。
第四,政策決定與行政裁量:裁量權從哪裡來?界線在哪裡?甚麼叫作濫權?
第五,選舉與民意:公平公開選舉制度與民意調查等。
第六,民主與民粹:民主的真諦和網軍、民調的操作。
第七,自由的內涵:自由不是祇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第八,議會與議事:質詢和審查、府會關係,議事鬥爭。
第九,媒體:媒體作為第四權的功能、責任與結構性誘惑。

這個系列不替任何政黨背書,也不服務任何特定立場。它只嘗試做一件事:為從政者補上最基本、也最不能忽略的憲政底層邏輯
不懂這些,真的不好意思從政!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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