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扯鈴聯盟前常務理事魯紀賢遭中共情工人員吸收,涉嫌在台發展共諜組織,誘使現役軍士官兵竊取軍中機密;其中,藝人郭書瑤的胞弟郭伯廷也涉入,負責提供帳戶與掃描軍中文件。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魯紀賢維持一審原判10年6月徒刑;郭伯廷則因部分事實認定調整,從3年10月改判為3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起訴書內容,現年37歲的魯紀賢曾擔任中華民國扯鈴聯盟常務理事,2020年赴對岸商演時,遭中共國安局情報人員吸收。魯紀賢返台後隨即展開情報工作,透過直播平台、線上遊戲等管道,鎖定陸軍金防部、空軍第一聯隊、國防部電展室及海巡署等單位的軍士官兵,以每份文件5000元至數萬元的代價,索取教育訓練、測考實施計畫等軍事機密。而魯紀賢自2022年4月起至2023年7月落網為止,透過地下匯兌業者收取中共資助金額達570萬餘元。
由於魯紀賢本身有詐欺前科,為避免使用自己的帳戶引起注意,他在2022年租下台北市士林區房屋及陽明山別墅作為隱密活動據點,找來扯鈴同好郭伯廷(藝人郭書瑤弟弟)、趙亦偉,以及曾姓女友人,商借他們的帳戶用於收款,每人每月可獲得2萬元報酬,並要求部屬使用「計算器」APP作為掩護,向對岸傳遞機密資料。
郭伯廷因與魯男為扯鈴同好,涉嫌提供個人金融帳戶供魯收受中共資金,每月領取2萬元報酬。郭男雖辯稱僅是出借帳戶,不知道魯紀賢在從事共諜活動,也未協助掃描文件。但一審認定,郭伯廷曾遵照魯紀賢指示前往軍事駐地勘查路線,並與友人共同將軍中資料掃描成電子檔,犯行明確。
因此,一審台北地院判決魯紀賢10年6月,郭伯廷3年10月,其餘8名被告則分別判處2年2月至8年不等刑期。案件上訴至二審後,高等法院認定郭伯廷等人多為協助發展共諜組織,因此郭伯廷改判3年,趙亦偉改判2年、緩刑4年,其餘共犯則分別判處7年2月至2年4月不等刑期,僅魯紀賢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