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台可能被追責?陸《民族團結法》7月上路 日本議員示警「域外管轄」

大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於7月1日起實施。示意圖,圖為歐洲台灣形象展22日在華沙開幕。圖/中央社
大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於7月1日起實施。示意圖,圖為歐洲台灣形象展22日在華沙開幕。圖/中央社

大陸《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於7月1日起實施,當中列大陸境外的組織和個人,針對大陸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者,會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有日本地方議員表示,在日本批評中國的少數民族或宗教政策,也可能遭大陸視為違法。

陸方今(2026)年3月12日通過《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於7月1日實施。該法稱,制定此法是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該法涵蓋教育、語言、出版、網路、企業活動、宗教,並涉及香港、澳門、台灣及海外華僑。該法提到,大陸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該法又列明,組織、策劃、實施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或宗教極端活動,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煽動或資助實施上述行為,構成犯罪者,也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該法第63條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日本評論家、東京都千代田區議員白川司近日在日本知名商業雜誌President撰文,指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含域外適用條款,在日本批評中國的少數民族或宗教政策,也可能被中國認定涉及犯罪。其中,表達對台灣支持的日本人,也可能成為該法追究對象。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22日說,中共現在就是用各種方式在恐嚇支持台灣的友邦、國際友人,這也是為何陸委會這次對海峽論壇的政策比較嚴格的原因。他尚未看到相關文字內容。

今年三月,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曾表示,這部法律看起來是針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卻涉及境外,並提到要推進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所以北京可能藉此作為法律基礎,外溢變成處理兩岸及針對所謂「台獨分子」的法律依據。

樹德科大通識學院暨經管所副教授吳建德表示,此法是促進兩岸團結,且賴清德總統之前曾經把對岸當作敵對勢力,近期則放任日本、菲律賓劃設台灣臨近海疆。此法架構兩岸民族融合,也有提醒台灣人民的意味,希望大家能放下成見,槍口一致對外,勿成為大國競爭下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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