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朝平專欄】如何因應以下九個「灰色地帶侵擾」和「海上脅迫」的想定?

賴清德總統日前主持「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第8次委員會議」。圖/取自總統府官網
賴清德總統日前主持「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第8次委員會議」。圖/取自總統府官網

陳朝平/資深媒體人

總統府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邀集11個部會針對「灰色地帶侵擾」及「高強度海上脅迫」進行桌上推演。

此次桌上推演想定,是中國「假執法、真侵擾」,派遣海警無預警在台灣周邊部分水域展開襲擾,要求進出台灣港口的國內外船舶須於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申報,並逐步採取查驗、登檢、扣押等措施,升高對我國海上運補的干擾。

肉食者鄙,未能遠謀。我雖尋常百姓,無緣參加此次桌上推演,僅藉臉書一角,就台灣周邊海域安全問題,匆匆設想九個「想定」,還請參加前述桌上推演的各部會長官專家,有以教我。

【想定一】:日本海上自衛隊艦艇「雷號」,駛經台灣東部海域之專屬經濟區,中國海軍艦艇及海警船,併航監視,廣播警告,予以驅離。國防部、海巡署如何處置?驅離日本自衛隊艦艇?還是驅離中國大陸艦艇及海警船?我海軍艦艇與海巡署船艦,噸位遠遜中日艦艇,如何遵照賴清德指示,落實必要的驅離措施?

【想定二】:日菲兩國無視「台灣主權」,雙方就專屬經濟區重疊部分達成協議,菲律賓漁船大舉侵入與台灣專屬經濟區重疊部分海域作業。海巡署派艦廣播驅離,菲國漁船眾多,不予理會。此時,中國大陸海警船迅速趕赴現場,啟動水槍驅離。此時,海巡署船艦應廣播驅離大陸海警船?還是兩岸協同作業,驅離菲國漁船?

【想定三】: 我南方澳漁船在釣魚台附近海域作業,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登檢扣押。我海巡署船艦奉派前往支援,適有中國大陸6000噸級海警船巡經該處,阻卻日本保安廳公務船扣押台灣漁船。海巡署船艦如何處置?任由日方公務船駛離?還是偕同大陸海警船,向日本公務船廣播,促其放行?

【想定四】: 菲律賓2000噸級艦艇侵入我太平島禁限制海域內,海巡署南沙分隊排水量8噸的巡邏艇全數出動,莫可奈何。大陸4800噸的「三沙執法301船」和8000噸的「三沙2號」的交通補給船聞訊趕到,驅離菲國艦艇。海巡署南沙分隊如何因應?廣播感謝大陸公務船適時支援?還是廣播警告大陸公務船,無權進入太平島海域?廣播造聲浪驅離?還是造小浪,驅大船?

【想定五】: 大陸海警船與科研船併航進入東沙禁限制海域,海巡署船隻依上級指示廣播:「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這是無法否認的事實與現狀」。海警船及科研船,紋風不動。雙方船艦,數量與噸數,天差地別,海巡署船如何強制驅離?造浪?併航監控?或者,國防部派遣軍艦馳援?海軍艦艇駛至對峙現場,需費時多久?

【想定六】:陸方宣布,為防範日菲兩國「法理入侵」中國專屬經濟海域,防止台獨民族敗類出讓國家海洋資源與權益,即日起,中國海事海警相關單位將常態化巡查台灣周遭海域及專屬經濟區、包括但不限於台灣西南及東部海域。我各部會如何「響應G7呼籲」,落實賴清德「集體防禦、責任分擔」的指示?

霍姆茲海峽遭封鎖,事關G7切身利益,未見G7派軍解封,如何能確定G7會派艦巡弋台灣周遭海域,阻卻中國「侵擾」?G7會因台灣海域主權問題,捉小放大,犧牲各該國與中國外交及經貿關係?中國大陸海警船艦實力,舉世第一,我如何與其抗衡?派遣潛艦出海打擊?派出尚未成軍的無人機大隊攻擊大陸海警船與公務船?

【想定七】:陸方正式啟動「近海治理模式」,每日公布在台灣海峽及周遭海域點檢、登檢懸掛各國旗幟的過往漁船、貨輪、商船,巡查、扣押形跡可疑的各類灰色船隻的視頻紀錄,巡檢報告以及查獲之走私貨品。海巡署負責第一線的巡弋船艦,如何應對?國防部、外交部、經濟部等各部會又該如何因應?

【想定八】:陸方要求進出台灣港口的國內外船舶須於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申報,並逐步採取查驗、登檢、扣押等措施。凡載有美國軍售台灣的武器彈藥之船舶貨輪,視為軍用船隻,予以扣押。該船舶所屬航運公司旗下的其他船隻,進入中國沿岸港口卸貨、攬貨,將加徵 50%額外港口費。國防部與其他10個部會如何應對?開第一槍?打第一仗?g還是將美國對台軍購的運輸工作,交予懸掛美國籍旗幟的船舶?讓中方與美國直接衝突?

【想定九】:我相關部會按賴清德指示,精進與國內外商貨船的通報聯繫機制的同時,陸方宣布,外國船舶航經台灣海峽,須向中國申報登錄外,並於官網向台灣籍船舶公布各類官方帳號及緊急連絡方式,歡迎台灣各類船舶連線、登錄中國官網,建立聯繫管道,俾便「外國惹事、台船有事,祖國支援」。陸方此舉,我相關單位如何回應,台灣船舶登入陸方官網,登錄申請,我方如何處置?

9個想定,懇請有關單位據實回復,以便我軍民同胞,知所進退。

對了!為何陸委會沒有參與此次桌上推演?是否因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是否因兩岸兩國即將開啟戰爭模式,陸委會已無存在必要、即將走入歷史?

那麼,兩岸間的23項協議是否也應一併廢止?其中,影響最大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ECFA)遭到廢止,凡與中國方面貿易往來的企業、公司與個人,是否將以資敵罪或共諜罪論處?赴陸旅遊觀光,是否也應一併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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