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給毛孩一個家,卻成了看門狗!竹北收容所一名志工近日發文表示,浪犬「小利」被領養,領養人當時向志工許諾會讓牠住在屋內、與家中舊狗(收容所領養、暱稱月餅)作伴,不料被網友發現,小利竟被鐵鏈銬在大卡車旁,讓悉心照料小利志工見狀心碎,痛批領養人「為何要說謊」。不過,彰化動防所認定無不當飼養,無法沒入帶回新竹,領養人也回應:「狗狗們很好,不是全天候鏈在那邊當看門狗或顧車子。」近日也有網友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建立動物保護警察專責體系,讓《動物保護法》真正具有第一線執行能力,掀起網友議論。
新竹縣收容所竹北認養小站志工本月中旬在臉書發文表示,小利被領養原本是開心的事情,領養人還說在幾年前從竹北收容所領養了另一隻叫做「月餅」的小黑狗回家,說要帶回去一起作伴,領養人還跟在場的志工說回去後,小利是會跟他們一起生活在房子裡。
但被網友發現領養人的貼文,看到小利被鏈在大卡車旁邊,一直想要掙脫束縛他活動的鏈子,讓志工痛心:「我幾乎每天照顧他,教他指令跟學習如何跟人相處的志工,這麼疼愛的孩子居然被帶回去當看門狗,還鏈在大卡車旁,這情景叫人如何情何以堪,志工們的心都碎了!」至於月餅被發現喝著滿是青苔的髒水。
志工日前2度發文表示:「志工們很對不起你,前面有幫你擋掉要帶你去當看門狗的人,但最終的結局你還是被帶去當看門狗,更慘的是你還被綁在大卡車旁邊顧卡車。志工很對不起你,沒有幫你找到好人家,讓你這麼小就去看門顧車,被當成免費的工具使用」。痛批「領養人為何要說謊?為什麼要說謊?為什麼要說謊?」。而領養人該則貼文目前已刪除。
不少廣大網友看到消息後,立即聯絡彰化動防所、議員,盼透過多方協助救援小利,甚至有網友詢問過領養人能否放手將小利跟月餅還給竹北收容所,但領養人回應:「今天彰化動保處已經親自拜訪家裡,家人們也已經跟人員說明真正實際情況,並非網友所傳,動保局人員實際了解過後判斷完全沒有違法,關於喝水容器也已經刷洗乾淨改善」,強調狗狗們都很好,不是全天候鏈在那邊當看門狗或顧車子。領養人先前也回應,會綁在貨車旁邊是因為,當時狗剛從新竹回到彰化有暈車狀況,暫時綁在該處讓牠緩和。引發網友質疑:「代表真的是有被鏈著當看門狗,小利好可憐」。
根據《動保法》第5條,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乾淨且無害之食物及24小時充足、乾淨之飲水。提供安全、乾淨、通風、排水、適當及適量之遮蔽、照明與溫度之生活環境。
網友曬出「月餅」遭鏈養環境照片後質疑,相片是彰化動保所提供查核符合標準的飼養環境,鐵鍊長度甚至讓月餅無法不在休息地方排泄,連水碗都趕緊換一個新的來應付,是不是動保人員走了又恢復原樣?彰化今年8月份白天平均每日最高溫約為33度,整體氣候悶熱且常伴隨夏季降雨。這是適當溫度的生活環境嗎?鍊養在大卡車旁邊哪裡符合這兩條規定嗎?彰化動保是避重就輕?敷衍廣大網友嗎?不少網友也聲援,「不要放棄小利、月餅」。

網發起建立「動物保護警察」專責體系連署
此外,一名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建立動物保護警察專責體系,讓《動物保護法》真正具有第一線執行能力」提議,建請行政院責成內政部警政署與農業部共同規劃,成立具有正式編制、固定員額、專業訓練及明確執法權限的「動物保護警察專責體系」,並修正《動物保護法》及相關組織法規,重新劃分動物保護警察與農業主管機關的權責。
該名提案網友認為,現行制度已有法律,卻缺少足以落實法律的第一線警察力量,而動保檢查員依法受過訓練,但行政檢查權仍不能取代警察職權,因此盼比照交通警察制度,建立第一線執法與行政裁處的專業分工,職責包括:第一線巡查、受理通報及案件派遣;攔查涉嫌違反動保法的行為人;確認飼主、行為人及業者身分;掃描動物晶片及查核相關登記資料;拍照、錄影、詢問及保存證據。
以及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行為;開立「動物保護法違規舉發通知單」;處理拒絕、規避、妨礙、恐嚇及暴力抗拒;追查棄養、非法繁殖、非法販售及動物來源;偵辦涉及刑事責任的案件。行政罰原則上應由法律所定的主管機關作成,因此,本提案所稱的動保警察具有完整第一線執法能力,不代表所有行政處分都改由警察決定。
該網友也提到,2026年1月8日,行政院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方向仍以強化動物保護檢查員的稽查、取締及即時處置權限為主,並未建立正式動保警察專責體系。該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但目前仍未完成全部立法程序。單純增加動保檢查員的責任,卻不補足身分查證、現場控制及犯罪偵查能力,仍無法解決制度的根本問題。因此,本提案要求的是建立正式、固定、專業且可以被追究執法成效的動物保護警察制度。
下方網友表示,動保警察已經推行多年,但警政署完全沒有理會,多年前台北有動保警察遊行及說明會,官員來沾一下醬油就離開,整個活動到中午,動物悲歌被虐待虐殺在許多看不見的角落沒有人可以保護他們,動保警察起碼可以追朔/維護/稽查/取締給動物一個交代和體面,未來可以成立,愛護動物是一個文明國家的進步象徵。
其他網友也說,「想到美國有所謂的Game Warden,是專門負責野生動物、狩獵、漁業及自然資源相關法規的執法人員,與警察是不同的機關,希望台灣也能有類似的機動且強力的執法單位,不論生態危機的野生動物還是被受虐的動物,真的很希望應該進行的保護可以被落實,從警察中建立專隊,或是另外建立執法單位」,但也有網友認為,「感覺很難…現階段連行政警察都招不滿且警察本身業務量也繁重,更別提再增加其他業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