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推鞭刑入法 洪孟楷版本:性侵、虐童、毒駕、詐欺最多打12下

國民黨團30日召開「鞭刑入法—重大詐欺、性暴力、毒駕、虐童得宣告強制鞭打!」記者會,黨團書記長許宇甄(右)、首席副書記長洪孟楷(左)出席。圖/記者簡立欣攝
國民黨團30日召開「鞭刑入法—重大詐欺、性暴力、毒駕、虐童得宣告強制鞭打!」記者會,黨團書記長許宇甄(右)、首席副書記長洪孟楷(左)出席。圖/記者簡立欣攝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領銜提出、獲52名藍委連署的「鞭刑公投」,上月遭中選會駁回,藍營決定推動修法。洪孟楷今天(30日)提出提案修法版本,規範重大性暴力、毒駕、虐童致死致重傷、重大加重詐欺犯罪可施用;鞭刑次數3下以上,12下以下。

國民黨團之前提出鞭刑公投,立法院三讀通過該提案,中選會委員會卻以「現行法律刑法種類尚無鞭刑制度,公民與任何人不得施予酷刑、殘忍、不人道之懲罰」理由駁回。國民黨團今日召開「鞭刑入法—重大詐欺、性暴力、毒駕、虐童得宣告強制鞭打!」記者會,黨團書記長許宇甄、首席副書記長洪孟楷出席。許宇甄表示,針對重大刑案,立法院之前通過鞭刑公投提案,中選會卻強行駁回;既然公投這條路被中選會封死,立法院就必須挺身而出,國民黨團順從逾8成民意,推動《刑法》修正草案,主張將強制鞭打增列為從刑。

洪孟楷指出,民進黨在野時也提過「鞭刑入法」,包括第5屆(2002至2005年)王幸男領銜提案,及第6屆(2005至2008年)薛凌領銜提案。當時綠委稱「體刑有助於累犯的減少,對於公眾的嚇阻作用或其他刑罰目的的達成」,連署立委包括現任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民進黨秘書長徐國勇、立委陳瑩、蔡其昌、現任台南市長黃偉哲等,名單不分朝野藍綠,國民黨籍的現任雲林縣長張麗善等人也有連署。

洪孟楷說,民進黨在野時就認為新加坡的鞭打制度可以參考,且嚴謹符合效率。他呼籲行政部門、法務部不要再拿人權當遮羞布,歡迎各黨團提出相應版本,在立法院討論。

根據洪孟楷版本,針對相對應重大犯罪行為匡列,避免造成入法後被濫用,包括重大性暴力、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犯罪、虐童致死致重傷及重大加重詐欺納入。洪孟楷說,換言之,這條法案跟不詐騙、毒駕、性侵、虐童的99.9%民眾沒關係,不會因為嚴刑峻罰讓一般民眾權益受損,但重大罪犯則應該付出代價。

該版本宣告鞭打次數是3下以上、12下以下;另配合修正《刑法》第51條,明定數罪併罰時強制鞭打應執行下數之決定方式及12下之上限,以維持數罪併罰體系之一致性並避免處罰過度。也明定行為時未滿18歲者及年滿65歲以上者,不得宣告強制鞭打。且為降低執行過程對生命及身體造成重大危害之風險,明定執行前應進行醫療評估,執行時應有醫師在場,並參考新加坡鞭刑制度採不得分次執行之原則。
洪孟楷強調,他的版本會在連署完畢後,進入到司法法制委員會,希望行政部門要直球對決,若鞭刑後續推動,也有設計鞭刑手的人員、專業場地跟器具,還有醫療人員要在場,都需要跨部會來做統合辦理。

記者會現場並連線1位曾遭過2次鞭刑的新加坡牧師現身說法。該位牧師表示自己過去混黑道,受過2次鞭刑讓他體會到被害者的痛,開始轉為去世界各地監獄做教化工作。

被問到因為鞭刑讓人質疑新加坡的人權問題,該位牧師表示,身為新加坡人,他不能代替他的政府發言,但他認為鞭刑可以阻止那些要犯罪的人。新加坡政府不會把人權擺在法律之上,也不會擺在新加坡監獄的勞改制度之上,人權永遠不會蓋過法律及勞改的目的,新加坡也不會保護犯罪者多於受害人,上下位階是很清楚而正確的。正是如此,讓新加坡進步、繁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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