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一新快評】沈伯洋需說明清楚昔日毒品防治主張

夏一新/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副教授、精神科醫師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曾於2014年以「撲馬」為筆名,提出毒品除罪化方案,並建議「設立社區中心」、「提供吸毒者毒品與乾淨的針頭」、「導入社工」。近日引發政治爭議。面對質疑,他以美沙冬、清潔針具與減害政策作為回應,卻始終未清楚說明當年所稱的「毒品」究竟為何。

中天新聞報導沈伯洋昔日毒品政策文章,呈現其提出社區中心「提供吸毒者毒品和針頭」的內容。圖/翻取自中天新聞YouTube

中天新聞報導沈伯洋昔日毒品政策文章,呈現其提出社區中心「提供吸毒者毒品和針頭」的內容。圖/翻取自中天新聞YouTube

羅一鈞無法代答 衛生局直指制度不同

10月5日,疾管署長羅一鈞公開表示,沈伯洋所稱的「社區中心」究竟指什麼單位,「可能需要沈伯洋委員再釐清,沒辦法替他講什麼」。連主管全國傳染病防治的官員都無法代為說明,沈伯洋還能繼續含糊其辭嗎?

羅一鈞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醫學系,長期從事感染症與公共衛生防治,現任衛福部疾病管制署署長,熟悉愛滋病防治、清潔針具及減害政策。他並非否定減害政策,而是強調美沙冬替代治療須由醫療機構執行,清潔針具服務也受主管機關核准與管理。

台北市衛生局10月4日表示,現行美沙冬維持療法與清潔針具措施,與沈伯洋所提由社區中心提供毒品及針具的作法「完全不同」。美沙冬須經醫師評估,並由醫療人員監督服用,不得任意帶離醫療場所;清潔針具則用於降低注射藥癮者共用針頭造成的感染風險。

所指究竟是美沙冬、醫療用海洛因,還是讓使用者攜帶自行取得的毒品進入監督注射場所?三者的醫療管理與法律責任截然不同。

美沙冬替代治療採口服方式,清潔針具則用於降低注射毒品的感染風險。沈伯洋當年寫的是「社區中心」與「提供吸毒者毒品與乾淨的針頭」,如今卻拿口服替代治療來解釋,兩者根本對不上。

英文Drug有幾種譯法,都不能替他補上當年沒交代的藥物來源、供應方式與醫療責任。法律名詞講得再漂亮,也不能把口服治療與監督注射混成同一套制度。

台灣早在2005年 已啟動減害政策

台灣的毒品減害政策並非始於沈伯洋2014年的構想。2005年,國內新增通報愛滋病毒感染者約3400人,其中注射藥癮者約2400人,占七成以上。為了因應注射毒品者共用針具引發的疫情,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啟動愛滋減害試辦計畫,結合清潔針具交換、美沙冬替代治療及衛教諮商。

2006年2月10日,衛生署桃園療養院開始收治接受美沙冬替代治療的病人;同年6月,行政院將愛滋減害計畫正式納入整體毒品防制政策。這項制度並非只由衛生機關推動:法務部透過檢察與司法處遇機制,協助轉介藥癮者接受醫療;警政署則配合政策,避免刻意在針具交換與口服美沙冬治療據點周邊查緝前來接受服務者。

台灣早在沈伯洋發文前便已建立醫療、司法與警政合作的減害機制,目標是防治B型、C型肝炎及愛滋病等傳染病,降低施打海洛因的藥癮危害並協助治療,並非由社區提供非法毒品。沈伯洋2014年主張仿效國外設立社區中心、導入社工協助、提供毒品與針頭,應說明其當年的構想與既有制度有何不同。

澳洲一年發放5460萬支針具

澳洲的減害政策是另一個值得檢視的案例。依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柯比研究所(Kirby Institute)2024年針具服務統計,2023至2024年度全澳共發放約5460萬支針筒與針頭;以估計約7萬2984名注射藥物者計算,平均每人每年約749支。

這些數據顯示,澳洲長期面臨注射藥癮問題,政府也投入資源防範愛滋病、B型與C型肝炎等血液傳染病。提供清潔針具,是為避免尚未戒毒者因共用針頭持續傳播疾病;但發放針具不等於政府供應毒品,也不代表施用非法毒品一律免責。

澳洲雪梨國王十字區(Kings Cross)設有醫療監督注射中心。使用者攜帶自行取得的毒品入內,由專業人員監督施用,現場並提供清潔器材、緊急救護及戒癮轉介。此制度旨在降低毒品施打過量造成死亡與感染的風險,並非由中心直接供應海洛因。

儘管如此,澳洲仍以特別法律規範注射中心內的施用行為。監督注射、清潔針具交換與醫療機構提供替代藥物,涉及不同的法律責任,不能以一句「國外已經實施」一概而論。

監督注射涉及醫療風險 急救後送缺一不可

加拿大溫哥華華埠(Chinatown)附近的Insite於2003年9月開幕,是北美首個獲准營運的醫療監督注射場所,並非一般社區服務站。該中心配置護理師及受過訓練的工作人員,監督藥癮者施用自行攜帶的毒品,也提供藥物過量急救及醫療轉介服務。

海洛因等鴉片類藥物注射過量,可能迅速導致意識喪失、嚴重呼吸抑制,甚至死亡。因此,現場須備妥鴉片類受體拮抗劑納洛酮(Naloxone),並具備呼吸道處置、供氧、輔助通氣及緊急醫療後送能力,以便必要時立即施救。

納洛酮雖可迅速逆轉鴉片類藥物過量中毒引起的呼吸抑制,但藥效可能短於致毒藥物,患者仍有再次呼吸抑制的風險。因此,監督注射中心除備有急救藥物外,還須建立救護車通報、醫院後送及後續醫療監測機制。

醫療配置與法律責任 監督注射缺一不可

即使是合法用於海洛因戒治的美沙冬,也屬第二級管制藥品,依法須專櫃加鎖,並建立領用、調劑與結存紀錄。

沈伯洋2014年主張設立社區中心,「提供吸毒者毒品與乾淨的針頭,並導入社工機制予以協助」,未說明醫護人力與急救設備如何配置,也未交代緊急醫療後送由誰負責。既然主張仿效國外制度,就應清楚說明醫療人力、緊急救護、醫院後送及法律責任。

清潔針具與合法施用毒品 不能混為一談

台灣早年推動減害政策時,醫療、衛生與警政機關必須密切合作。為了讓藥癮者願意接受清潔針具服務及美沙冬替代治療,警方原則上避免在相關服務據點周邊,僅因民眾前來接受服務便加以查緝。否則,藥癮者因害怕遭到逮捕而不敢接受醫療與防疫服務,減害政策便難以發揮效果。

然而,提供清潔針具與合法施用毒品,是兩回事。取得清潔針具,不代表施打非法毒品可以免責;同樣地,警方也不能僅憑民眾持有清潔針具,就認定其施用毒品。這正說明減害政策涉及公共衛生、醫療、司法與警政協調,絕非設立社區中心、提供針具,就能完成。

10月10日,衛福部長石崇良出席「物理治療人工智慧全球高峰會」前受訪,再度強調減害計畫並非鼓勵吸毒,美沙冬維持治療、清潔針具等措施由多元專業團隊共同協作,各領域分工嚴謹明確。

十二年前的舊話 不能靠話術重新包裝

沈伯洋2014年9月1日以「撲馬」為筆名,在《想想論壇》寫道:「如果B政策的除罪化對某些人過於偏激,那麼台灣至少可以效仿某些國家,建立社區中心,提供吸毒者毒品與乾淨的針頭,並導入社工機制予以協助吧?」這是建議台灣採取的具體作法,不只是列舉方案。

10月7日,他接受TVBS《少康戰情室》專訪,表示自己支持尋找吸毒原因並予以協助的C方案,沒有要推動毒品除罪化。但一句「支持C方案」,不能抹去當年的建議。若已不再支持,就應說明為何改變,不能靠詭辯迴避責任。

立場可以改變 政策內容不能含糊

若當年沈伯洋只是列舉政策選項,大可坦然說明;若曾經支持、如今認為不適合台灣國情,也可承認立場改變。政治人物改變看法並不可恥,真正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面對白紙黑字的舊文,始終不願說清楚其毒品防治的政策內容。

澳洲雪梨與加拿大溫哥華的監督注射場所,靠的是受過訓練的專業人員、急救設備與緊急後送機制,因為一次過量就可能致命。沈伯洋當年卻只寫下「社區中心」、「提供毒品與乾淨的針頭」、「導入社工協助」,沒有交代誰監督、誰急救、誰負責。如今卻搬出美沙冬替代治療當擋箭牌,也不肯直球面對自己當年提出的政策責任。

十二年前可以在論壇討論政策;十二年後既然競逐台北市長,就應接受更嚴格的公共檢驗。選民在意的不是Drug有多少種譯法,而是候選人打算採取何種政策治理城市。

名詞辯解再多 仍須交代政策責任

美沙冬替代治療採口服方式,清潔針具則用於降低注射毒品的感染風險。沈伯洋當年提出的是社區中心「提供吸毒者毒品與乾淨的針頭」,如今搬出美沙冬與清潔針具,仍未交代自己所稱「提供毒品」的具體內容。

政客巧舌如簧,昨非今是,常以名詞包裝或模糊說法規避檢驗。然而,公共政策不能只停留在話術攻防;任何涉及公共衛生、醫療與司法的主張,都應清楚說明制度內容、執行方式與責任歸屬,才能接受社會公評,取得選民信任。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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