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岱賢/海峽兩岸經貿文化交流協會秘書長、海峽交流基金會前經貿處長
賴清德總統在520就職時發表演說:「將依據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肩負起帶領國家勇往前進的重責大任」。然而,就其整篇演說內容,實在有太多不符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以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內容,希望賴政府能恪遵中華民國憲法,依法行政。
首先,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堅持「一個中國」即「中華民國」,而不是「中華民國台灣」:中華民國目前有效管轄地區是「台、澎、金、馬」,臺灣是主體,也是臺灣人民的家園,孕育我們成長的地方,中華民國是臺灣的守護神,彼此密不可分。
然而,在憲法等相關法律尚未修正之前,還是請賴政府依法尊稱國號為「中華民國」,自1912年迄今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不是擅自用演講的方式將國號改為:「中華民國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其次,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目前兩岸分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兩岸人民分為「臺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由此可見依法「兩岸關係」並非「兩國關係」。賴總統所說「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完全不符憲法與法律規定,也會被外界解讀為「兩國論」,引起兩岸關係緊張。
第三,對於未來:賴總統主張「中華民國台灣的未來,由兩千三百萬人民共同決定」,這絕對是討好選民的政治語言。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而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一章總則「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項,特制定本條例」。可見依法是要追求國家統一的,臺灣的未來絕對不是將中華民國改為「台灣共和國」的「法理台獨」!
第四,賴總統說「在中國尚未放棄武力犯台之下…中國併吞台灣的企圖並不會消失」,這些主張明顯敵視大陸。然而,賴總統又希望兩岸「和平共榮」,這不是明顯自相違背!1991年臺灣終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已經不再視大陸為叛亂團體,希望追情兩岸和平,賴總統這種主張是將兩岸關係到退到33年前。
第五,堅持兩岸人民往來:憲法增修條文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通過都是在依法規範雙方人民往來。在賴總統的演說中,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他希望「以對話取代對抗,交流取代圍堵,進行合作,可以先從重啟雙邊對等的觀光旅遊,以及學位生來台就學開始,一起追求和平共榮」,希望兩岸人民往來與學生來台能立刻開始,重啟兩岸人民與學生的良性互動。
誠摯建議賴政府要恪遵憲法與法律,依憲、依法執政,臺灣是個自由民主社會,個人或個別政黨的政治理念固然應該被尊重,但要落實為實際政策時,就必須考慮到可行性與後果,「台獨」得不到美國支持,迄今無法實現已是不爭的事實,引發兩岸戰爭也是可以預見的,希望民進黨不要因為想實現台獨夢幻而使臺灣海峽成為殺戮戰場。
恪遵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依法行政,堅持「一個中國」-中華民國、堅持「兩岸關係」非「兩國關係」、堅持未來要追求國家統一、堅持兩岸人民往來,透過「擱置爭議」、「務實協商」、「交流合作」、「共創雙贏」,相信台海就能避免台獨戰爭,臺灣人民就能享有兩岸交流合作所帶來的和平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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