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憲兵士官賣情報給大陸 一審判7年

負責總統府維安的憲兵遭大陸情報人員吸收,提供資料牟利,26日一審判處賴等4人,5年10月至7年不等徒刑。圖/陳思豪攝
負責總統府維安的憲兵遭大陸情報人員吸收,提供資料牟利,26日一審判處賴等4人,5年10月至7年不等徒刑。圖/陳思豪攝

負責總統府維安的憲兵211營賴姓、黎姓、林姓士官,及國防部資通電軍陳姓士兵,為了賺錢遭大陸情報人員吸收,提供軍中資料牟利。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將4人起訴,台北地院26日一審判處賴等4人,5年10月至7年不等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當日上午宣判,僅陳姓士兵被提訊到庭聽判。合議庭判賴男7年徒刑,黎男6年8月,陳男6年5月,林男5年10月。4人不法所得也遭追繳沒收:賴男46萬元、陳男45萬元、黎男66萬餘元、林男26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賴、黎、林3人隸屬憲兵211營,負責總統府維安;陳男則隸屬國防部資通電軍。賴、黎、陳3人於檢方發動搜索前已退伍,林男則在去年8月遭收押後依法停役。

檢方調查指出,賴、陳二人於2021年底至2022年初遭黃姓大陸情報人員以金錢利誘吸收,答應以軍中情報換取報酬。2022年4月,陳男以手機拍攝任職單位內的機密公文,轉傳賴男,賴再轉交黃男及陸方人員。

2023年3至8月間,陳男曾探詢軍中同袍是否願意加入「賺外快」行列,但無人答應。檢方認定其刺探收集公務機密未遂。賴男自2022年10月起以相同手法竊取機密文書,並於調離原單位後,介紹同袍黎男加入。黎男於2023年2月以手機偷拍文件後,轉傳陸方人員。

台北地檢署於去年8月收網,4人皆遭收押禁見。案件於去年12月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國家安全法》洩漏、交付公務機密文書或電磁紀錄等罪起訴4人。

延伸閱讀

臉書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