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剩男剩女過多,原因有很多,但高額「聘禮」風俗絕對是因素之一。現在司法系統已出手管制了。據新華社報導,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聘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於2月1日正式施行,劍指「天價聘禮」問題,受到社會關注。
彩禮,在台灣叫「聘金」,來源於古代婚姻習俗中的「六禮」,蘊含兩個家庭對「宜其室家」的美好願望。有人也許會疑惑:「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彩禮,為何需要司法部門立規矩?因一段時間以來,彩禮數額持續走高,有人將彩禮視為衡量愛情和婚姻的「籌碼」,甚至形成明碼標價的「行情」。因彩禮引發的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日益增多。
扭曲的聘金習俗,給年輕人造成經濟壓力,甚至滋生違法犯罪。最高法司法解釋及時回應熱點問題,治理高額彩禮陋習,助力移風易俗。
倘若遭遇藉聘禮索取財物,司法解釋明確指出,一方以聘禮為名藉婚姻索取財物,另一方要求返還的民法院應予支持。但遇到離婚了,聘禮還不還?
對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共同生活,離婚時一方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聘禮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在「閃婚」、「閃離」情況下,法院會根據聘禮實際使用及嫁妝情況,綜合考慮彩禮數額、共同生活及孕育情況、雙方過錯等事實,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的具體比例。
此外,若「分手」時還未登記結婚,聘禮怎麼辦?這種情況下,原則上聘禮應予以返還,但亦不應忽略共同生活的情形。應根據相關實際情況和事實,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的具體比例。
高額聘禮從來就不是婚姻美滿的保證。報導舉例說:男方王某與女方李某2020年9月登記結婚,王某家在當地屬低收入家庭,給李某聘禮人民幣18.8萬(約新台幣82.6萬元)。後因家庭衝突,王某某2022年2月訴離婚並要求返還聘禮。審理法院認為,結合當地經濟生活水準及王某家庭經濟,18.8萬(約新台幣82.6萬元)聘禮款屬數額過高。綜合考慮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女方曾有人工流產等事實,酌定李某返還人民幣5.6萬(約新台幣24.6萬元)。
大陸司法部門統一判決標準、定分止爭,對治理「天價聘禮」有特別意義。為整治天價聘禮,自去年下半年起,大陸國小學生已被要求觀看「零聘金」宣傳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