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涉貪二審維持8年4月!斥司法迫害...國民黨:暫不啟動黨紀處分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涉房屋假買賣、詐領助理費案,一審遭判8年4月、褫奪公權3年,顏寬恒不服提起上訴,今日遭駁回維持原判可上訴。圖/取自顏寬恆臉書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涉房屋假買賣、詐領助理費案,一審遭判8年4月、褫奪公權3年,顏寬恒不服提起上訴,今日遭駁回維持原判可上訴。圖/取自顏寬恆臉書

國民黨籍台中市立委顏寬恒涉房屋假買賣、詐領助理費案,一審遭判8年4月、褫奪公權3年,顏寬恒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11)日駁回上訴,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維持原判8年4月刑期,其中偽造文書6月已經確定,不得再上訴,貪污部分還可上訴,且即日起限制出境8月。顏寬恒對此表示,「在這個政治凌駕司法的時代,司法迫害成為打壓異己的手段」,強調將持續透過司法程序捍衛清白。

一審判決指出,顏寬恆2011年以妻子名義興建豪宅,2021年補選期間遭檢舉違建,為免影響選情,他遂以「假買賣」方式將豪宅過戶給設計師張于廷,並提供逾4000萬元資金製造交易假象。法院認定屬虛構,依偽造文書罪判刑。

助理費部分,法院認定顏寬恆於2018至2020年間,利用營造公司負責人林進福掛名助理,詐領立法院公費薪資108萬元,構成貪汙,顏寬恆被判刑7年10月、林進福7年8月。

顏寬恒在偵審過程中始終堅持無罪,因為父親顏清標的社會印象,導致媒體抹黑造謠,他因想繼續選立委,才決定賣掉房子,並沒有假買賣;此外,因助理有出缺決定聘用林進福,林進福也實際從事選民服務並非人頭助理。

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顏寬恒貪汙罪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合計為8年4月刑期。顏寬恒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今日上午10時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刑度,其中偽造文書罪定讞,至於貪污則仍可上訴。審判長並諭知顏寬恒和同案被告林進福限制出境出海。

顏寬恆控:已提出種種證據都遭無視

顏寬恒在宣判後抵達台中高分院發表聲明,他表示,今日高等法院宣判維持原審見解,在這個政治凌駕司法的時代,司法迫害就是執政者打擊異己的手段,不論黨內黨外,我們可以看到現在的執政者就是如此,法院會作出這樣的決定,我們都心裡有數。

顏寬恒指出,我們提出所有針對林進福先生確實曾經擔任助理的種種證據檢方、法院均視而不見;除了公費助理之外,也自掏腰包聘請了很多自費的助理,根本沒有詐領助理費的意圖,每月發出的薪資遠遠超過領取的助理費金額,但法院甚至連傳喚證人都不願意;對於房屋買賣,我們也明確地提供了資金流向,甚至過程中還透過建經公司進行履約保證,如果是假賣賣何必大費周章。

顏寬恒續指,當年因為選舉被媒體名嘴追殺,住家也被用放大鏡檢視,所以才用低於市價的價格趕緊要將房屋脫手,早日回到正常生活,「我想檢察官和法官大概沒有經歷過一天24小時,時時刻刻在住家外面都停著SNG車,監視我們家人一舉一動的心理壓力」。

顏寬恒強調,一直以來他都認為司法是公正公平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現在都要打上一個大問號,因此,我們將在最短時間內研議提出上訴,持續透過司法程序為清白奮戰。當然也會繼續站在立法委員的崗位,監督政府、為民發聲。

國民黨:還有第三審、暫不啟動黨紀

判決結果出爐後,外界關注國民黨是否將啟動黨紀懲處,特別是對照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僅因遭起訴即遭停權的前例。國民黨考紀會主委黃怡騰表示,顏寬恒目前仍在司法訴訟程序中,尚未判決確定,還有第三審可走,因此考紀會階段性不會有處分。他強調,「每個個案不同,不能一概而論」。黨內人士則低調表示,黨中央在司法程序尚未走完之前,不便多作評論,強調依法行政、尊重審判結果。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一旦法院三審判決確定,公職人員涉及貪污罪且判處有期徒刑,即會喪失被選舉資格,現任職務亦將解職。若顏寬恆案維持原判,在最高法院確定後,將依法解除其立法委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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