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參選高雄市長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1日晚間在高雄岡山辦造勢晚會,主辦單位宣布現場湧入3萬人,但因身陷涉詐領助理費案遭到起訴,仍遭司法纏身,近日高雄地檢署向法院聲請「全面禁止」林岱樺利用集會遊行、社群網站、媒體等途徑對案件進行評論,遭高雄地方法院駁回。對於雄檢操作,曾任律師及檢察官的在野黨立委黃國昌、吳宗憲都說話了。
黃國昌昨日在個人Youtube直播上談及上述事件,他表示,他非常有感觸,當初林岱樺的案子在「偵辦過程當中」,必須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然而,檢察官在偵辦當中,跟案情無關係的都洩露給特定媒體《鏡週刊》,羞辱林岱樺的聲譽跟清白,影射他跟住持是不正常男女關係,「怎麼會這麼下流!這跟刑事犯罪行為到底有什麼關係?」
黃國昌指出,「這些東西只有檢察官有,卻被《鏡週刊》拿出來炒作,羞辱一個未婚女性林岱樺的聲譽跟清白,這不是集權國家才會做的事情嗎?當《鏡週刊》爆料這些事情後,從沒看過地檢署或檢察官出來說為什麼可以做這些事情」並強調當初還在偵辦階段,還有偵查不公開原則。
「我真的是瞠目結舌!」黃國昌說,不會覺得很墮落嗎?檢察官跟特定綠色媒體相互勾結,違法濫權胡作非為到這種地步,沒有人敢站出來反抗,「你如果敢站出來反抗,柯文哲跟林岱樺就是你最好的榜樣」。
他也有感而發的說「新潮流才是現在台灣真正的深層政府,只有一個人的意志最重要,叫德意志,也就是賴清德的意志」。他無意去評論林岱樺助理費案子,但他在意的事情是,檢調怎麼可以雙標成這樣,當新系打手,就是赤裸裸毫不遮掩。
吳宗憲:公權力只管人民的嘴巴 卻管不住自己的洩密黑手
另外,吳宗憲今日也在臉書發文寫道,關於林岱樺委員司法案件,雄檢已起訴,竟還要求法院下「封口令」,讓被告全面禁聲(集會、媒體、社群都別講)。他認為,必須批判檢察官這種「只想一手遮天」的蠻橫態度。
吳宗憲表示,檢察官的權力並非無限大。幸好,法官直接「駁回」雄檢,確立國家公權力底線。理由白話說明如下,首先是無罪推定是人權:被告在還沒判有罪前,出來喊冤是人之常情。其次,不符比例原則:雄檢要求「全面禁止」被告評論證據,範圍太寬泛,應予限制。第三點則是違反明確性:雄檢認為林委員「片面解讀」證據,但用詞模糊,不能以此限制人民自由。最後是事證不足:法院看不出被告發言會干擾審判公正性。
吳宗憲指出,法院裁定清楚證實:檢察官此次聲請限制被告發言,已違反比例原則及明確性原則,逾越法律所容許的界線。他也要呼籲,檢方應有接受批評、以及被質疑偵查作為的雅量。同時吳宗憲也質疑,雄檢只想封口,卻放任媒體炒作?
他指出,最諷刺的是,雄檢急著想「封口」的態度,和他們偵查作為,形成強烈對比。在偵查時,林岱樺手機內與案情無關的私人訊息,只有檢方掌握,卻任由媒體接二連三刊登「手機對話已遭破解、還原」及相關隱密內容,傷害被告名譽。在審判時,檢察官卻跳出來,要求被告對案情相關的辯解「閉嘴」。
吳宗憲認為,媒體已刊出與案情無關的私人訊息,對被告名譽造成嚴重破壞;其取得來源為何?手機資訊為檢方扣押僅存卷內,為何任由媒體連載。請雄檢公開說明與追查,以免讓人質疑利用私密內容帶風向。
吳宗憲強調,公權力只管人民的嘴巴,卻管不住自己的「洩密黑手」。 這種雙重標準,就是對司法公正性的最大傷害。公權力一旦失控,就會成為政治鬥爭的打手。他表示,大家期待的是獨立的司法系統,而不是配合政治人物而失控的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