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荷據殖民史 台灣何須自卑自大

台南28日舉辦明延平王鄭成功來台363週年中樞祭典。圖/行政院提供
台南28日舉辦明延平王鄭成功來台363週年中樞祭典。圖/行政院提供

荷蘭駐台末代長官揆一後代來台,2006年時新聞稿我們就寫人家來感謝「不殺之恩」了,這次還在強調,但又不敢當著人家的面講。是否揆一家族後代未來每次訪台,我們就要自嗨提一次「不殺之恩」?

1624年荷蘭據台,今年恰好400年。面對這段殖民史,台灣好像總是找不到自己的心理定位:要嘛是用「400年前是台灣走進世界舞台起點」這種奇怪的文青式囈語來掩飾自卑,好像我們還要感謝被殖民的「機遇」似的,完全不提台灣原住民被血洗的殘酷歷史;要嘛一直強調當年荷蘭長官揆一離台時多麼感謝鄭成功的「不殺之恩」,自嗨、自我感覺良好到還要去消費人家的第15代子孫。

老一輩的人還記得,過去台南赤崁樓原先的雕像,荷蘭大使是單膝跪鄭成功,叫做「受降」;後來某次有荷蘭教授來台,看到雕像後大吃一驚,並拿出當年雙方白紙黑字寫好的合約,說這叫「議和」,才把荷蘭雕像又扶了起來變成站姿。

歷史就是歷史,是我們的一部分。沒有道理要去對一個侵略者卑躬屈膝——所以我們的準總統賴清德怎麼會去感謝日據時期日本工程師八田與一蓋烏山頭水庫呢?那灌溉的台灣米養的是日本人;但我們也沒必要去吃戰敗者豆腐,那只是顯示我們的氣量狹小。

當年鄭成功與荷蘭的議和書18條條款中,揆一第1條就寫著:「雙方都要把所造成的一切仇恨遺忘。」而鄭成功的回覆第1條也是:「我同意雙方發生過的所有問題都已經過去,不再存在,而且不再去想那些問題。」現在看來我們還不如老祖宗。也許台灣400年還在學習這個課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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